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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 星期五

民權主義

 

三民主義精粹  陳祖榮 編著  民國66年元月再版

民權主義

三民主義精粹  陳祖榮 編著

目錄

第一章 三民主義總論(資料在此三民主義總論)

       第一節 三民主義的意義

       第二節 三民主義的創立

       第三節 三民主義的時代背景

       第四節 三民主義的思想淵源

       第五節 三民主義與國民革命

第二章 民族主義 (資料內容在此民族主義)

 第一節 民族與國家

 第二節 民族國家與民族主義

 第三節 民族主義與民族地位之恢復

 第四節 民族主義的對內對外主張

 第五節 民族主義與反共抗俄

 第六節 民族主義與有關主義之比較

第三章 民權主義

 第一節 民權主義的概念

 第二節 革命民權與天賦人權

 第三節 自由與平等

 第四節 直接民權與間接民權

 第五節 權能區分

 第六節 五權憲法

 第七節 地方自治,均權制度與政黨政治

 第八節 民權主義與有關主義之比較

 

第三章 民權主義

 第一節 民權主義的概念

【內容提要】

.有關名詞的解釋

.何謂「?

   國父說:「什麼是?大凡有團體組織眾人就叫做。」可見民是眾人,而不是個人。又貴族君主特殊階級,不與平民為伍,那麼就是平民,君主與貴族不包括在內。

.何謂「?

   權就是力量,就是威勢….實在是相同的,有行使命令的力量,有制服群倫的力量,就叫做

.何謂「民權?

   合攏起來說,民權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今以人民管理政事,便叫做民權

.何謂「政治?

   就是眾人的事就是管理管理眾人之事便是政治

.何謂「民權主義」?

   簡單的說,民權主義就是主張由人民管理政事的主義。詳言之,民權主義就是由民主立憲革命民權權能區分五權憲法直接民權計劃政治政黨政治地方自治均權制度等原則,推翻君主、建立民國、實行全民政治,做到主權在民的主義。

.權的作用:

   的作用,就是要來維持人類的生存….人類要在競爭中求生存,便要奮鬥,由此便知人類用來奮鬥的。」

.人類要能夠生存,每天要做兩件最大的事:

   1.第一件是-保就是自衛

   2.第二件是-養就是覓食

.的性質:

   為了人必需合群,既須合群,便須有一個強制的力量,使各人一致行動,並裁判個人間的糾紛,因此命令強制便是的性質。


.民權的演進

.國父對民權演進的分期:

  國父說:「推求民權的來源,我們可以用時帶來分析。」 國父把民權的演進分為下述四期:

  1.第一個時期是人同獸爭,不是用權,是用氣力(洪荒時代)

  2.第二個時期是人同天爭,是用神權 (神權時代)

  3.第三個時期是人同人爭,國同國爭民族同民族爭,是用君權(君權時代)

  4.第四個時期是國內相爭,人民同君主相爭。在這個時代之中,可以說是善人惡人爭,公理強權爭。到這個時代,民權漸漸發達,所以叫做民權時代,這個時代是很新的。

.民權時代的來臨:

   民權時代的來臨,一方面是由於人民的知識進步,覺悟到君主與一般人原無差別。另一方面由於生產方法進步,人民有管理政治的能力和閒暇。何況「君主總攬大權,把國家和人民看做個人的私產,供他個人的快樂,人民受苦,他總不理。」人民於是有過問政治的要求。於是喊出「不出代議士不納稅的口號。」

   在民權時代,政府的強制力,是由於人民同意和委託。即強制的權力,是從人民自身出發,為了共同利益而授予政府的。因此在民權時代,政府必須為人民謀幸福。

.中國古代的民權想和運動

.中國古代的民權想-中國的民權想,發生於兩千多年以前的孔子孟子時代。孔子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使是主張民權的大同世界;又言必稱堯舜,因為堯舜的政治不是家天下,而是公天下。孟子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又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那個時代,即已判定為民造福者為聖君,暴虐無道者為獨夫,大家應該去反抗他。不過那時代的民權思想,只是一種「烏托邦」,以為是無法實現而已。

.中國古代的民權運動-中國古代的民權運動,亦已有數千年的歷史。從堯舜的政治,完全以民意為從違,名義上是行君權,實際上則是行民權。堯死,人民不推戴堯的兒子,而謳歌舜,所以舜就做了皇帝。舜死,人民不推戴舜的兒子,而謳歌禹,於是禹就做了皇帝。桀紂暴虐無道,就引起「弔民伐罪」的湯武革命。這些事蹟都是我國古代民權運動的事實表現。

.我國只有民權思想無民權制度,民權思想雖早,然僅知民為邦本,政在養民。而政治應由人民參與的方法,則無具體的主張。

.與民權有關的制度:我國考試監察兩種制度,是脫離君權而獨立的兩種權限,  國父認為是很有價值的政治制度,主張仍予保留

.歐美近代的民權革命

.歐美近代的民權思想-近代西方的民權思想,實導源於法儒孟德斯鳩盧梭,茲分述之:

1.孟德斯鳩-孟氏於1748年發表「法意」一書,主張「三權分立」,以維護人民的自由,對於當時的君主專制,抨擊甚力。

2.盧梭-盧梭於1762年發表「民約論」,認為人的權利是生而自由平等的,各人都有天賦的權利。是書問世之後,影響極大,美、法革命,相繼發生。

.近代事實上的民權,頭一次發生是在英國一百年之後,便有美國革命,脫離英國獨立,成為美國聯邦政府美國建立共和以後,不到十年,便引出法國革命。茲將英美法民權革命的事蹟簡介如下;

1.英國:

  (1)1215年頒佈大憲章。

  (2)1642-1649年清教徒革命:是時英王查理一世迷信王權神授,強迫蘇格蘭人信仰英國國教,與國會衝突。1645年查理被囚,1649年被殺,改國體為共和。旋克倫威爾自為護國主,民權又遭蹂躪。

  (3)1688年光榮革命:是時詹姆二世在位,信仰舊教勾結法國,國人迎瑪琍與威廉為王,詹姆出亡法國,頒權利法案。英國君主立憲制度至此確立,王權神授之說亦至此平息。

權利法案主要內容為:

  A.英王不得任意停止法律效力。

  B.非經議會同意,不得課稅與養兵。

  C.議員不因政治行動而受拘禁,不得因發表言論而剝奪自由。

2.美國:1776-1783年獨立戰爭,這也是民權革命。因為當時美國人民皆從英國來,而革命的理論和行動皆屬民權主義,美國獨立出現了近代第一個共和國同時制定了第一部三權分立成文憲法

3.法國:1789年大革命,發表「人權宣言」,廢除封建制度,實施憲政。1793年殺法王路易十六,建立共和國。考法國大革命實由於第三階級要求民主,與工人要求麵包,農人要求土地。但因過激派引起混亂,及歐洲各君主國的反對,反而造成拿破崙稱帝之機會。但民主自由的種子則隨拿氏鐵蹄而傳遍歐洲,此後法國動盪約80年,直到第三共和成立,法國民主共和的政體始告確立。

4.其他國家:繼英美法三國民權革命後民權已蔚為時代潮流。其民權運動簡述如下:

  (1)十九世紀之初,中南美各國獨立,都建立了民主政府。

  (2)1830-1848年歐洲爆發了一連串的民權革命。

  (3)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歐洲最頑固的幾個王朝,如德奧土等的王室也被推翻了,新成立的波蘭、捷克也都是民主的政府。

  (4)二次大戰後,義大利、埃及、伊拉克、也門的王室也被推翻了,日本的天皇也沒有過去的神聖。

  (5)近年來新興的獨立國家極少是君主的。

我國古代與歐美近代民權思想的不同:我國古代的民權思想,只是一種「烏托邦」,以為是無法實現的;僅主張君主應以人民的利益為依歸,並未主張人民直接管理國事,而歐美近代的民權思想主權在民統治者權力,來自被治者同意

.民權障礙反動

.民權的障礙:民權運動在進行中曾遭到下列三次障礙:

  1.美國獨立後限制民權派得勢:

    「第一次是美國革命主張民權的分成哈美爾頓和遮化臣兩派,遮化臣主張極端的民權哈美爾頓主張政府集權,後來主張政府集權派佔勝利。」主張充分民權的一派失敗了,人民僅獲得到有限制的民權,即間接民權,這是民權遭遇的第一次障礙。

  2.法國大革命後發生暴民政治:

   「第二次是法國革命,人民得到了充分的民權,拿去濫用,變成了暴民政治。」「就是真革命黨,也有時因為一言不慎,和大家的意見不對,便要受死刑」。1793-1794年之恐怖時代,便是如此。反使其他各國人民,不敢輕信民權,輕言革命。這是民權遭遇的第二次障礙。

   3.德國俾斯麥行國家社會革命:

    「第三次是俾斯麥用最巧的手段,去防止民權,成了民權的第三次障礙。」鐵血宰相俾斯麥,實行社會政策,改善人民生活,來緩和民權革命。但在政治上主張中央集權的獨裁政治。

.民權的反動:

   國父逝世後,民權運動除了上述三次障礙外,還遭受到下列二次反動:

   1.德義極權主義的興起:

     德意由於國家對外的失敗,加以國內普遍的失業,及共產勢力的囂張,於是有極權主義的興起。以鐵腕維持國內秩序,並積極向外侵略,這就是意大利墨索里尼法西斯黨,德國希特勒納粹黨

   2.俄國共產獨裁的建立:

    俄國傳統是一個專制的國家,人民愚昧而貧窮,加以第一次世界大戰時軍事上的失敗,於是共產以「麵包」代替「自由」。建立了列寧、史達林、馬林可夫、赫魯雪夫一連串個人的獨裁。

以上可見戰爭、混亂、愚昧、貧窮,是集權主義產生的溫床。

.民權發展的趨勢

   民權運動雖然遭受到上述三次障礙和二次反動;但民權實乃時代潮流,不是任何力量所能阻擋的。茲述其發展趨勢如下:

.民權的國家日益增多:

   現在世界各國,除俄共集團外,莫不實行民權。君主專制的國家,已成歷史陳跡。俄共集團因凜於民權力量的偉大,雖極權獨裁其實,但亦掛著「人民共和國」的招牌,口頭還高唱民主

.民權的範圍日益擴大:

   即由部分民權發展到全民民權。以往有教育財產等等的限制,現在不論貧富,人人都有選舉權。 以往女子無選舉權,現在女子也有選舉權。

.民權的內容日益充實:

   即由間接民權發展到直接民權,以往人民只有選舉權,現在若干民權進步的國家,另有罷免創制複決諸權。

.自由的內容更為豐富:

    傳統的自由權,可以1789年法國「人權法案」為代表。其中列舉了宗教、言論出版集會請願的自由;保障人身、住所、文件、財產不受無理的拘捕、搜索與收押,及人民有受陪審團公開迅速審判的權利。

    二次大戰期間,羅邱大西洋憲章揭櫫四大自由。除言論宗教自由外,尚有最新的內容即免於匱乏的自由(人人應享有教育工作生活的權利)免於恐怖的自由(人人應不受極權統治壓迫,不受國際戰爭威脅)

.中國革命採用民權主張共和的理由

.國父在「中國革命史」中說:「余之從事革命以為中國非民主不可,其理有三」:

    1.自學理言:「既知民為邦本,一國之內人人平等,君主何復有存在之餘地。」

    2.自歷史事實言:「滿洲入據中國,使中國民族處於被征服之地位。國民之痛,二百六十餘年如一日。故君主立憲,在他國君民無甚深之惡感,猶可暫安於一時,在中國則必不能行。」

    3.自將來建設言:「中國歷史上之革命,其混亂時間所以延長者,皆由人各欲帝制自為,遂相奪而不已,行民主之制,則自絕。」

. 國父在民權主義第一講中說:「我們在中國革命,決定採用民權制度,一則為順應世界潮流,二則為縮短國內戰爭。」

    1.順應世界潮流:「世界潮流的趨勢,好比長江黃河的流水一樣,無論怎樣,都阻止不住的。所以世界潮流,由神權流到君權,由君權流到民權,便沒有方法可以反抗。」

    2.縮短國內戰爭:「外國嘗有因宗教而戰,自由而戰的。但中國幾千年以來,所戰的都是皇帝一個問題。我們革命黨為免將來戰爭起見,所以當初發起的時候,便主張共和,不要皇帝。」「大家若是有了想做皇帝的心理,一來同志就要打同志,二來本國人就要打本國人,全國長年相爭相打,人民的禍害,便沒有止境。」所以決心建立一個共和國,用人民來做皇帝,用四萬萬人來做皇帝。

    以上 國父在兩處所說中國要採民權革命的理由,雖文字略有不同,但意思卻是一樣。自學理言和自歷史言是順應世界潮流,自將來建設言便是縮短國內戰爭。

.民權主義的基本原則

民權主義的基本原則有二:

.主權在民:

   國父說:「民權者,民眾之權也。」又說:「君權時代,則大權獨攬於一人,今則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一國之主官吏不過為人民之公僕。」

    總統亦說:「總理對於民國元年臨時約法,最注重『國家主權在全體國民』一條。他為了這『主權在民』的國體,冒險犯難,從事討袁護法之役,屢興北閥之師。」故民權主義政治,才是全民政治

.政治平等:

   國父說:「民權主義者,打破政治上之不平等階級也。」又說:「平等和我們的民權主義相同,因為民權主義是提倡人民在政治地位上都是平等的,要打破君權使人人平等的,所以說民權是和平等相對待的。」

    「昔虜朝貴滿賤漢,滿人坐食,漢人納糧。民國則以四萬萬人一切平等,國民之權利義務,無有貴賤之差,貧富之別。」 國父推翻專制,主張民權,就是要平人事之不平,但人造的平等,只有做到政治上的地位平等。亦即在政治的立足點都是平等,所以,民權主義又稱政治平等主義

.民權主義的重要主張(亦即民權主義的內容)

.共和立憲-主張推翻君主,建立民國,制定憲法,實行民權

.革命民權-主張人民的權利革命而來,決不輕授此權於反對民國之人

.權能區分-主張把政權政治分開,人民政府,人民有充分的權控制政府,政府有充分的能為人民服務謀福利。

.全民政治-認為國家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主張除選舉權外,更予人民以罷免、創制複決充分民權,使人民得以直接管理國事。

.五權憲法-主張以我國固有的考試權監察權與西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並立,成為五權分立的政府

.計劃政治-我國專制太久,如即行憲政,易茲流弊,乃主張有計劃的經過軍政、訓政時期,以實施憲政

.政黨政治-主張組織政黨、歸納民意,有效的督促政府,以促進民主政治的進步。

.地方自治:主張地方人民在國家監督下,自己管理本地方的公共事務,以培養人民的政治能力。

.均權制度-對於中央與地方權力的劃分,作合理的分配,凡事務有全國一致性質者劃歸中央,有因地制宜者劃歸地方,不偏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


第二節  革命民權與天賦人權

.天賦人權說的內容

   天賦人權說亦稱自然權利論,實由英人洛克開其端,但將天賦人權說發揮得最為透徹而又有系統的則為法國盧梭 (1712-1778)。盧氏於1762年發表民約論其中立論的根據是說人民的權利是生而自由平等的,各人都有天賦的權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剝奪。政府統治必須根據於「社會契約」,統治者的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 國父說:「這種言論,可以說是民權是天生出來的。」

.革命民權說的內容

   革命民權說認為人民的權利革命而來。「國民黨之民權主義,與所謂天賦人權者殊科(不同)…民國民權,唯民國之國民乃能享之,必不輕授此權於反對民國之人,使得藉以破壞民國。」即 國父認為人民同君主相爭的革命獲得勝利後,制頒憲法,規定人民的權利,人民才有民權民權革命而來的,並不是天賦的。不贊成革命的人,便不能享受民權。

.人權民權的區別

.人權是講個人自由和個人生存的。民權是重團體自由和團體生存的。

.人權認為個人生存自由和尋求幸福,均係人類與生俱來的權利,任何人不能侵犯,這是消極的。民權是主張人民的政事,均應人民自己來管理,不得由任何特權階級把持操縱,這才是積極的。

.人權認為人權是與生俱來的,民權認為民權要由革命爭取而來的。肆.天賦人權說的價值(亦即貢獻)

.打破王權神授-歐洲中古時代專制的君主,每倡王權神授之說,人民反對他們便是逆天,當時無知識的民眾,只知盲從附和,反為君主爭權利,盧梭的學說一出,人民恍然大悟,知道天生人類都是平等的,於是王權神授說被打破了,引發了近代的民權革命

.推翻君主專制-王權神授說打破以後,歐洲的專制帝王一個一個不推自倒,所以 國父讚許盧梭「提倡民權的始意,更是政治上千古的功勞。」

.國父主張革命民權的理由

.糾正天賦人權-天賦人權說缺乏理論與事實的根據, 國父的革命民權說則與進化理論歷史事實均相吻合,且可糾正盧梭人權說的謬誤。

.適合中國國情-民主國家的人民,如有叛國行為自應褫奪其公權,以保障民主憲政。民國成立以後,我國人民仍多存帝制思想,而反對民主共和。如袁世凱、張勳、陳炯明之流是。為了防止破壞民國,保障民主共和,對於反革命份子。剝奪其公民權利,乃適合我國國情的措施。與全民政治並不衝突。

.天賦人權說的缺點

.人類歷史神權君權民權民權不是天生出來的,是人民同君主相爭,拋頭顱、灑熱血,犧牲奮鬥而來的。盧梭天賦人權的理論,和歷史進化的道理有衝突。

.因為天賦人權說強調個人自由,各人都擴充自己的自由,由於自由太過,便生出許多流弊。例如有人為了自己的自由,而侵犯了他人的自由。法國大革命因為濫用自由,而出現了暴民政治。我國人更因自由太多,像一盤散沙,而沒有團結力。

.因為天賦人權說強調平等,把位置高的壓下去,成了平頭假平等

.天賦人權說認為權利來自天賦,人人權利應該平等。結果反革命份子反而得藉民權之名,來破壞革命。

.天賦人權說反對君主專制,反對王權神授,在十八世紀當時尚有其實用價值。但在今日為了徹底反抗共產主義,保障自由民主,宣佈共黨為非法,剝奪其參政權利,並禁止其黨徒從事政治活動,使反革命份子不得假借民權,藉以破壞民國,是十分必要的。所以革命民權說無疑的已取天賦人權說的地位而代之了。

.天賦人權革命民權之比較

.相同之點:

1.反對君主專制-天賦人權說的目的是反對王權神授革命民權說的目的是反對君主專制,兩者都反對君權

2.主張政治平等-天賦人權說主張人生而自由平等在,包括政治平等內, 國父主張立足點機會平等,當然也主張政治地位平等,可見兩者都主張政治地位平等

.相異之點:

1.權的來源不同-前者認為來自天賦,後者認為來自革命

2.權的所屬不同-前者認為人人有權,後者認為革命者始有權。

3.權的時代不同-前者認為有人類即有權,後者認為民權時代才有民權。

4.權的性質不同-前者消極主張人權不可侵犯;後者積極主張用民權去奮鬥去爭生存。

5.權的任務不同-前者因為反對王權神授,打破君主專制,所以主張人人生而自由平等;後者在打倒封建餘孽以鞏固民國基礎,反抗極權專制以保障自由民主。今日若干反共國家宣佈共黨為非法組織,證明天賦人權說已經成為過時的理論。

. 國父對天賦人權說的批評

   「自人類初生幾百萬年以前,推到近代民權的萌芽時代,從沒有見過天賦有平等的道理」,今日之所以不要神權君權而要民權,並不是由於天賦,實在是因為文明進步了,人類知識發生了大覺悟。「好比我們在小孩子的時候,便要父母提攜,到了成人謀生的時候,便不能依靠父母,必要自己去獨立。」

    「人類歷史由神權君權民權,可知民權不是天生出來的。」乃「人民同君主相爭」的結果,即由革命而來。說得概括點「是時勢和潮流造就出來的」。盧梭主張天賦人權,顯然「和歷史上進化的道理相衝突。」不過他的本意是要「創天賦人權的平等自由這一說,以打破君主的專制」,所以說到盧梭提倡民權的始意,則「是政治上千古的大功勞。」

 

【名詞解釋】

1.:「什麼是?大凡有團體組織眾人就叫做。」可見民是眾人,而不是個人。又貴族君主特殊階級,不與平民為伍,那麼就是平民,君主與貴族不包括在內。

2.:就是力量,有行使命令的力量,有制服群倫的力量,就叫做

3.民權: 「把合攏起來說,民權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有管理眾人之事的力量便是政權,今以人民管理政事,便叫做民權

4.政治:就是眾人的事就是管理管理眾人的事,就叫做政治

5.天賦人權:倡之者英人洛克法人盧梭。其大意是說人民的權利是生而自由平等的。人都有天賦的權利,政府統治必須根據於「社會契約」,即統治者的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 國父不贊成天賦人權說,認為和歷史上進化的道理相衝突。

6.革命民權: 國父說:「國民黨之民權主義,與所謂天賦人權者殊科(不同)。蓋民國民權,唯民國之國民乃能享之,必不輕授此權於反對民國之人,使得藉以破壞民國。」即 國父認為民權是革命而來的,並不是天賦的。不贊成革命的人,便不能享受民權。

7.人權宣言: 1789年法國大革命時所發表。確定人生自由,權利均等的原則,認為自由、財產、安全與反抗壓迫為人人應有之權。人民享有言論、出版、信仰之自由,並保障私有財產之神聖不可侵犯。

8.民權主義:簡單的說,民權主義就是主張由人民管理政事的主義。詳言之,民權主義就是由民主立憲革命民權權能區分五權憲法直接民權計劃政治政黨政治地方自治均權制度等原則,推翻君主、建立民國、實行全民政治,做到主權在民的主義。

9.權利法案: 1689年英國光榮革命之後,威廉第三即位,國會因鑒於前此諸王之專制暴斂,乃發表權利宣言書,列舉英國國民權利自由諸條要王承認,制為定案,世稱權利法案。

10.民權革命:與政治革命同。 國父說:如果執政的人威權過甚 ,老百姓太沒有能力,便發生有權勢的人平民之分,政權是人人不平等,平民要想求平等,便要去反抗有權勢的人,那平民對有權勢的人的反抗,便是民權革命

11.哈美爾頓:為美國開國元勳之一。主張中央集權,而不主張地方分權,反對人人都有充分的民權,認為只能得到有限制的民權 。

12.遮化臣:即傑弗遜。為美國第三任總統,極力主張天賦人權,認為應賦予人民充分人權,當時反對派為哈美爾頓,最後仍為哈氏獲勝。 

國父認為是民權發展之一大障礙。

13.俾斯麥:為德國有名之鐵血宰相。實行國家社會主義。阻止了德國民權革命與經濟革命的發生。

14.主權在民:是指國家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不是屬於任何個人或少數人,這是民權主義的基本原則之一。

15.民治方略:國父指出民權主義的民治方略有下列四點(1)地方自治。(2)全民政治。(3)五權分立。(4)國民大會。

16.地方自治(Local Self-governing):關於地方自治, 國父在「國民應以人格救國」一文中說:「兄弟所主張的地方自治,是在兵事完結之後,把一千六百多縣都劃分開,讓地方上人自己去治,政府毫不干涉」。在「建國大綱」宣言中說:「先以縣為單位,於一縣之內,努力除舊布新,以深植人民勢力為基本,然後擴而充之,以及於省」。在「建國大綱」條文中又說:「縣為自治之單位,省立於中央與縣之間,以收聯絡之效」。又在「宣佈粵變顛末表示統一意見宣言」中說:「自治者,全國人民共有共治共享之謂。」根據以上遺教,地方自治專家李宗黃先生歸納出下面一個定義:地方自治者,即依國家法令,以省為聯絡體,以縣為單位,由人民自行設立機關,自行管教養衛,而達到為民所有、為民所治、為民所享的目的是也」。(此定義引自李宗黃先生中國地方自治總論)

 

【表解】

民權主義概述:

.民權的意義-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也就是人民管理政事的力量。

.權的作用-人類用來奮鬥,用來維持生存的。

.的性質-命令強制便是的性質。

.民權的演進

  1.第一個時期-洪荒時代,人同獸爭,不是用權,是用氣力

  2.第二個時期-神權時代,人同天爭,是用神權

  3.第三個時期-君權時代,人同人爭,國同國爭民族同民族爭,是用君權

  4.第四個時期-國內相爭,是民權時代。

.歐美的民權革命

.歐美的民權革命事蹟

   1.英國:

     (1)1215年頒佈大憲章。

     (2)1642-1649年清教徒革命。

     (3)1688年光榮革命。

   2.美國:1776年獨立戰爭,建立共和國家。頒布成文憲法

   3.法國:1789年大革命,發表「人權宣言」,廢除封建制度,實施憲政。殺路易十六,建立共和國。

.民權遭遇的障礙反動

   ().三次障礙:

     1.第一次-美國哈美爾頓派勝利,人民僅獲得到有限度的民權。

     2.第二次-法國大革命形成暴民政治 ,使其他各國人民,不敢

       輕信民權,輕言革命。

     3.第三次-德國俾斯麥實行社會政策,防止民權革命。

    ().二次反動:

      1.德意的法西斯主義

      2.俄國的共產主義

    .民權發展的趨勢

       1.民權的國家日益增多。

       2.民權的範圍日益擴大。

       3.民權的內容日益充實。

       4.自由的內容更為豐富。

.我國革命採用民權的理由

    1.順應世界潮流-世界潮流,由神權流到君權,由君權流到民權

    2.縮短國內戰爭-中國幾千年以來,所有的內戰都是爭奪帝位

      為免長年相爭,便廢除帝制實行共和

 .天賦人權革命民權

    .革命民權-  國父所創導,認為民權革命而來,反革命者不應享受民權。

    .天賦人權-是法盧梭所倡,認為人生而自由,生而平等;平等自由是個人天賦的權利。

    .天賦人權說的批評

   1.自有人類以來,從沒有見過天賦有平等的道理。天賦人權說和歷史進化的道理相衝突。

   2.民權不是天生的,是人民同君主相爭的結果。

   3.今日之所以要民權不是由於天賦,是人類知識發生了大覺悟。

.民權主義的基本原則:

1.主權在民-人民為一國之主 ,官吏不過為人民之公僕。

2.政治平等-民權是和平等相對待的,民權主張人民在政治地位上都平等,所以要打破君權,實行共和

 

第三節  自由平等

.自由的涵義

. 國父對自由的解釋: 國父分自由為下述二種:

  1.「為所欲為」毫無限制的個人自由國父說:「自由的解釋,簡單言之,就是每個小單位在一個大團體中,能夠活動,來往自如,便是自由。我們有一種固有名詞,是和自由相彷彿的,就是放蕩不羈一句話。既然是放蕩不羈,就是和散沙一樣」。這種為所欲為毫無限制的個人自由發展下去,就會發生法國「暴民政治」的流弊, 國父是反對這種自由的。

   2.「為所應為」有限制的個人自由: 國父說:「從前歐洲在民權初萌芽的時代,便主張爭自由,到了目的已達,各人都擴充自己的自由,於是自由太過,便發生許多流弊。所以英國有一個學者叫彌勒氏的便說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 國父是主張有限制的個人自由,即個人自由不能超越法律的範圍。

.總統對自由的解釋: 總統在反共抗俄基本論中指示自由有兩種意義,即:

  1.傳統的自由:是就個人孤立的觀念,即消極的意義來說的,簡單的說,傳統自由只是消極的免除干涉的意思。

  2.三民主義自由,卻是積極的服務人群,而發展自我的意思。

.革命與自由

  1.歐美革命爭自由的原因是:

    「當時受專制痛苦太深,君主專制發達到了極點,當時不自由的情形,思想不自由,言論不自由,行動不自由,營業工作不自由,信仰不自由。」

   2.中國革命不提倡自由的原因是:

     (1)「由於中國秦朝專制,直接對於人民誹謗者滅族,偶語者棄市,遂致促亡。以後歷朝政治,大都對於人民取寬大態度。」

     (2)我國人自由太多,是一盤散沙,沒有團體。外國人對我國的批評很矛盾。一方面說中國文明的程度太低政治思想太薄弱,連自由都不懂;一方面說中國人是一盤散沙,沒有團體。事實上是中國人自由太多,大家對自由不關心,不是文明程度低,大家連自由都不懂。

   3. 國父分析中國人不重視自由的原因:

   (1)中國歷代政府,只要人民納糧,便聽其自生自滅,沒有受到專制的直接痛苦,因為國家衰弱帝國主義壓迫,無力抵抗,民窮財盡,是間接的痛苦。

   (2)中國人原來就是很自由的,先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於我何有哉?」的自由歌,足見「雖無自由之名,卻有自由之實。」

   (3)中國人最大的痛苦是貧窮,人人希望發財。

.自由的內容實包括政治自由個人自由二種:

1.政治自由:就是一個公民參與政治的權利,這種權利以參與國家意思構成,和國家意思執行為其內容。通常指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民權

2.個人自由:社會由個人集合,自由為個人向上追求與創造的必要條件。故個人自由又稱基本自由。關於個人自由 國父於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列舉「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權。」我國現行憲法八至十四條列舉之自由有人身自由、居住及遷徙自由、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祕密通訊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等。對個人的自由,保障得很周密。

.自由法律

   孟德斯鳩說:「法律所許可的行為,人人有權利去做,便叫自由。」民權主義的自由是與法律並存的。法律固可予自由以保障,同時亦可予自由以限制。所謂自由法律範圍內的自由。因此,遵守法律正是保障自由。法律範圍內的自由,亦即孔子所謂:「從心所欲,不逾矩。」

.自由法治

   總統說:「自由與法治是不可分的。我們中國是四萬萬五千萬國民共同組織的國家。我們的國家要求四萬萬五千萬個國民之中,每一個國民都有自由,所以必須規定每一個人『自由』的界限,不許他為了他一個人的自由,而去侵犯別人的自由,這種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所以自由必須在法定的界限之內,方是自由。若出了法定的界限之外,便是放縱恣肆。人人都可以放縱恣肆,必至於強凌弱,眾暴寡。人人謹守法定的界限,始可達到人人都有自由的境域。要人人都有自由的國家,才可以說是法治的國家。」

.民主自由法治

   假使人民有自由而沒有法治,那不是一片散沙毫無組織的自由,像中國在專制時代一樣;便是無政府狀態的暴民政治,像法國大革命後的情形一樣,要使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自由,或國家與個人之間的自由,都有一定的界限,全靠法律予以劃分。但是只有民主國家法律才可以保障個人的自由;若非民主國家,不論有無法治,都不能保障自由。因為在專制極權之下,暴君或獨裁者個人的意志就是法律法律只是壓迫人民的工具而已。

    總之:民主是基礎,法治是手段,自由是目的。只有在民主的基礎上,實行法治,人民才可以享受自由的幸福。

.自由的限制-可分一般的限制特殊的限制二種:

1.一般限制:

  如國家發生戰爭,或遇重大天災人禍,政府得以法律限制人民自由,或增收賦稅,或征用私人財產,以應緊急之需。我國憲法規定,一般人的自由與權利僅受下列的限制。即(1)防止妨礙他人自由、(2)避免緊急危難、(3)維持社會秩序、和(4)增進公共利益。除了上述原因外,自由是不應當受到限制的。

2.特殊的限制- 國父認為黨員軍人官吏學生,四種人的自由應特別加以限制。

(1)黨員:黨員要服從黨紀,遵照黨的決議。只全黨有自由,個人不能自由,如此才能發揮政黨的功效。

(2)軍人:「軍人應服從命令,否則便無法作戰。軍人如欲自由,非先退役為人民不可。」

(3)官吏:共和自由專為人民說法,萬非為少數之軍人官吏說法。」官吏是替人民做事的,便應以人民的意志為意志,以人民利益為利益。嚴格的遵守法律,遵守公務員服務的規則。

(4)學生:「當學生的能犧牲自由,就可以天天用功,在學問上做功夫。學問成了,智識發達,能力豐富,便可以替國家做事。」

以上四種人沒有「為所欲為」的自由;只有「為所應為」的自由。

.國父論個人自由與國家自由

1.國家自由的意義-國家自由是指國家的獨立而言,即國家得以自由的意志,去行使國家的主權,不受外來的干涉;個人自由是指個人的行為,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

2.國父主張糾正中國人過分自由的毛病,就要打破各人的自由,結成很堅固的團體,像把水和士敏土參加到散沙裡頭,結成一塊堅固石頭一樣。自由這個名詞萬不可再用到個人上去,要用到國家上去。個人不可太過自由,國家要得完全自由。因為國家獨立自由,個人自由才有保障。當個人自由與國家自由有牴觸的時候,便應該犧牲個人的自由,來完成國家的自由。

3. 國父雖然主張國家自由,但並非不重視個人自由,因為國家的獨立固然重於個人自由,且先於個人自由;但 國父只說個人不可太過自由。(過度的自由不是成為一盤散沙,便是流於暴民政治)而在法律範圍內  國父仍承認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

.總統論如何爭取自由

    國父倡導革命,不用自由做口號,而用民權做口號,然而今天我們大陸的同胞被暴俄侵略主義奸共專制暴政雙重壓迫之下,所受到不自由的痛苦,比之從前歐洲君主專制封建制度不自由的壓迫,還要厲害,所以我們今日中國人需要自由比我們還要迫切,因之今日中國人要爭取自由,亦必比他們還要渴望和歡迎了。所以以前總理倡導革命,以民權自由;而現在我們對暴俄與奸共革命,卻要倡導自由,來代替民權了。

 

.平等的涵意

.國父對平等的分析:

1.天生不平等-「以天生的萬物來講,除了面外,沒有一物是平的。就是拿平地來比較也沒有一處是真平的。」「天生的萬物沒有兩片葉子是 完全相同的,也沒有那兩朵花完全是相同的。自然界沒有平等,人類又怎樣有平等呢!」  國父是承認人類天生就有不平等的。「有生而知之者,學而知之者和困而知之者。」所以人類有「」之分。「歐美的革命學說都講平等是天賦到人類的,自人類初生幾百萬年以前,推到近代民權萌芽的時代從沒有見過天賦有平等的道理。」

2.人為不平等-人類天生固不平等,「到了人類專制發達以後,專制帝王尤其變本加厲,弄到結果比較天生的更是不平等了。」此時「人類被分為等階級。」(附圖一)這是人為的不平等


3.天賦人權假平等-因為有人為的不平等,於是「贊成革命的學者便不得不創天賦人權平等自由者一說,以打破君主的專制。」立意固然可取,但是「把位置高的壓下去,成了平頭的平等,至於立足點還是彎曲線,還是不能平等。這種平等是平頭的平等。是機械的平等,也就是假平等。因為把造就高的壓下去,一律要平等,世界便沒有進步。」人類便要退化。共產主義不問個人能力與貢獻的大小,主張報酬一律平等,也是假平等,無法鼓勵勤儉與努力(如附圖二)


4.真平等-「說到社會上的地位平等,是始初起點的地位平等,後來各人根據天賦的聰明才力,自己去造就。因為各人的聰明才力有天賦的不同,所以造就的結果當然不同,自然不能有平等。像這樣講來,才是真平等的道理。」(附圖三)

    「因為平等人為的,不是天生的,人造的平等只有做到政治上的地位平等。」這種平等是民權主義所主張的,這種平等是立足點的平等。亦即每個人都有發展才能機會的機會平等

.總統對平等的解釋

   總統在反共抗俄基本論中說:平等有兩種意義:一種是法律之前的形式平等,一種是生活條件實質平等生活條件的平等,並不是報酬的同一,而是大家都站在具有基本生活的經濟條件,和基本知識的教育條件上,能得到公道的機會均等。」

    近世學者認為人類天賦不齊,環境各異,為實現真正的公道,乃主張法律保護懲罰,亦應有所差別。尤其對於勞工婦女兒童等,應予特別保護。這種社會主義平等觀,不惟求法律之前的實質平等,而且要求生活條件的實質平等。 國父主張民權主義,同時也主張民生主義,與此種社會主義的平等觀不謀而合。

.平等的精義

   國父分人類天賦才能為三種,「先知先覺者為發明家,後知後覺者為宣傳家,不知不覺者為實行家。此三種人互相為用,協力進行,則人類的文明進步才能夠一日千里。天之生人,雖然有此聰明才力的三種不平等,但是人心必欲使之平等,這是道德上最高目的,人類應該要努力進行的。我們可以把人類兩種思想來對比一種可說是『利己』的一種是『利人』的。重於利己的每至於害人亦有所不惜漸漸積成專制的階級,生出政治上的不平等,這就是民權革命以前的世界。重於利人的每每至於犧牲自己亦樂而為之漸漸積成博愛的宗教和慈善事業,不過宗教之力有時而窮,慈善之事有時不濟,就不得不為根本上的解決,來實行革命,推翻專制,主張民權,以平人事之不平了。」

    「要調和這三種人使之平等,則人人當以服務為目的,不當以奪取為目的。聰明才力愈大者,當盡其能力以服千萬人之務,造千萬人之福。聰明才力略小者,當盡其能力以服十百人之務,造十百人之福。所謂『巧者拙之奴』。至於全無聰明才力者,亦當盡一己之能力,服一人之務,造一人之福。」

     「雖天生人之聰明才力,有三種不平等,而人類由於服務道德心發達,必可使之平等了,這就是平等得精義。」

.革命與平等

   1.歐美革命爭平等的原因:

     歐洲社會的不平等,一是階級制度,一是世襲制度,比較中國要厲害得多。人民處於水深火熱之中,所以拚命去爭自由平等。

   2.歐美革命爭平等的史跡:

     (1)英國-當時英國人把皇帝推翻,殺了一個皇帝,(指清教徒革命查理一世被殺事)不到十年又發生復辟,一直到現在他們的國體仍舊是君主,貴族階級也還是存在所以爭平等的革命在英國事失敗了。

     (2)美國-美國為爭平等發生兩大戰爭。一是為自己求獨立,為自己爭平等的獨立戰爭。一是為黑奴爭平等的南北戰爭。「這種爭平等的歷史,是世界史中的大光榮。」

     (3)法國-爭了八十年才算成功,但是平等爭成功之後,他們人民把平等兩個字走到極端,變成了假平等

3.  國父領導中國革命不強調爭平等的原因:

   因為中國之專制不如歐洲之厲害,所以人們便不覺十分痛苦。中國人聽到歐美的政治學理,多數是照本抄謄,全不知道改變。「中國人今日的弊病不是在不自由不平等這些地方,如果專拿自由平等去提倡民氣,便是離事實太遠,和人民沒有切膚之痛。」

.民權主義的平等

    1.民權主義主張立足點的真平等,是始初起點的地位平等,後來根據各人的天賦從明才力自己去造就,主張各人都有發展其才能的機會,這就是機會平等

    2.民權主義認為人造的平等只能做到政治地位平等。在過問政治的機會上,一人一票,一票一值,人人都有選舉和競選的同樣機會。在法律上,人人享同樣的權利,負同樣的義務。這就是政治地位的平等。

    3.近代平等涵意的廣大,除政治平等外,尚要求下列兩種平等:

     (1)教育平等-愈有聰明才力人的人愈能隨其性之所近,接受更完全的教育。

     (2)經濟平等-政治上特權的世襲不公平,經濟上財富的世襲亦不公平。何況民主政治需人民有適當的閒暇,更應當消滅經濟上剝削的關係,做到經濟平等民生主義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便是實行經濟平等的方法 

    如果僅有法律上的平等,仍難免流於形式平等;只有做到教育平等和經濟平等,才可以實現 總統所指示的生活條件的實質平等

 

.自由、平等與民權

.自由與平等關係

   自由平等不可分開的。 國父說:能夠自由,必要得到平等。如果得不到平等,便無從實現自由。」就人與人的相互關係說是平等,就個人說便是自由

.自由、平等與民權革命的關係:

   1.平等自由民權目的-因為主張平等就要打倒世襲君主,打倒世襲貴族,打破種種政治上階級的不平等。因為主張自由,就要打倒專制,打倒獨裁,打破種種政治上的不合理的束縛。

    2.民權平等自由的手段-因為民權政治無特權階級便是平等;民權政治下法律由人民自己同意而制定,除法律外不受任何束縛便是自由

.國父的主義和口號用民權,不用平等和自由

   「法國革命的口號是自由、平等、博愛三個名詞,好比中國革命用民族、民權、民生三個主義一樣。」「中國國民黨發起革命,目的雖是爭自由平等,但是所定的主義和口號還是用民權。」其理由如下:

   1.因為歐美人一兩百年前爭自由平等,所得的是民權,如果沒有民權,平等自由不過是種虛名。

   2.平等與自由實在是包括在民權主義之內的,真平等要在民權上立足。只有人民掌握了民權,平等、自由,才有保障。

   3.強調自由平等常易引起誤解,即容易造成不守法紀,不接受領導的弊病。

   4.尤其我國不平等不如歐美的厲害,我國需要團結甚於個人自由,實行三民主義國家便有自由平等,個人的自由平等當然也包括其中。

   所以  國父不主張爭自由平等,主張爭三民主義

.法國革命所講自由平等博愛,與三民主義所講自由平等博愛之比較

   1.相同之點

    (1)法國自由和我們的民族主義相同,因為民族主義是提倡國家自由的。

    (2)平等與我們民權主義相同,因為民權主義是提倡人民在政治上之地位都是平等

    (3)博愛和我們民生主義也是相同的,因為我們的民生主義是圖四萬萬人幸福的,為四萬萬人謀幸福就是博愛

   2.相異之點

    (1)民族主義所主張的自由,是國家民族的自由,法國革命是爭個人自由。

    (2)民權主義所主張的平等是真平等,主張人人政治地位立足點的平等。法國革命所爭的平等是不分「聖賢才智平庸愚劣平頭式的平等。

    (3)民生主義的博愛不僅是為四萬萬人謀幸福而且更主張「為天下人之權利,自當為天下人所共享。」法國革命主張的博愛,是僅對自己民族的博愛,對弱小民族仍講侵略。

    總之,法國革命所講的自由、平等、博愛,是以個人主義為出發點,而以資本主義自私營利思想為依歸。而三民主義所講的自由、平等、博愛,則是以國家社會為出發點,以人類全體之幸福安樂為依歸,進而達到世界大同之理想境界。

 

【名詞解釋】

1.四大自由:二次世界大戰時,羅斯福、邱吉爾二氏聯合發表大西洋憲章。即(1)言論自由(2)宗教自由,(3)免於匱乏之自由,(4)免於恐怖之自由。

2.政治自由:就是一個公民參與政治的權利,這種權利以參與國家意思構成,和國家意思執行為其內容。通常指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民權

3.個人自由:個人自由又稱基本自由,一般民主國家憲法上所列舉的並不相同。我國現行憲法八至十四條列舉之自由有人身自由居住及遷徙自由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祕密通訊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等。對個人的自由,保障得很周密。

4.基本自由:個人自由、詳見上條。

5.不平等:不平等有兩種。一為天賦才智的不平等,如有「」之分。一為人為的不平等,如封建時代「民」的階級制度。

6.真平等:就是立足點的平等。又稱出發點的平等。讓各人根據其天賦才能去發展,因天賦之不同,發展之結果,自亦有異,這才是真平等

7.假平等:又稱平頭點的平等。就是不分「一律平等,不把平等的基礎放在立足點上,平是假平等

8.機械平等:就是不分「一律平等,的平頭點的平等,這種平等是假平等

9.機會平等:就是每個人都有其發展才能的機會,使、之士,能做出偉大的事業,社會才能進化,這是立足點的平等,是真平等。

10.彌勒:英人。以「經濟原理」及「倫理學體系」二書,為其一生代表作。彌勒氏的曾說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 國父說:「歐美人講自由從前沒有範圍,到英國彌勒氏立了自由的範圍。」

11.黑奴天錄:美國有很多熱心的人,調查當時黑奴所受的痛苦,做成許多紀錄,其中最著名的一本書叫做黑奴天錄。由於此書問世,使得不蓄奴的北方對黑奴大表同情,終而爆發了南北戰爭

12.蔣總統論自由與法治:個人與個人的關係上說,自由法治是不可分的。所以自由必須在法定的界限之內,方是「自由」。若出了法定的界限之外,便是放縱恣肆。人人都可以放縱恣肆,必至於強凌弱,眾暴寡。人人謹守法定的界限,始可達到人人都有「自由」的境域。要人人都有「自由」的國家,才可以說是「法治」的國家。」所以法治國家決不許國民有放縱恣肆,強欺弱,眾暴寡的現象。由此可知,自己破壞國家的法律,而要求國家的法律保護,而批評國家不崇法治,都是不合理的言論。這種言論,只有混淆國民對於法治的觀念,助長國民不守法律的風氣,如不徹底糾正,則法治國家的建設,是不能成功的。我們必須痛自反省,互相督勵,以守法為道德,以負責為光榮,不以個人的利益,妨害國家公益;不以個人的自由,侵犯別人的自由。我四萬萬五千萬國民,人人必須養成此種自由與法治的觀念,才能把國家建設為法治的國家,進而建設為堅強的國防組織體,以與世界上獨立自由的國家,共同負起世界和平、人類解放的責任。(節自  蔣總統著:中國之命運)

13. 蔣總統論平等:平等有兩種意義:一種是法律之前的形式平等,一種是生活條件實質平等。我們對於生活條件的平等,更需做正確的解釋。生活條件的平等,並不是報酬的同一,而是大家都站在具有基本生活的經濟條件,和基本知識的教育條件上,能得到公道的機會均等。」至於報酬同一的平等觀念,就是 總理所說的立足點平等真平等。共產主義者往往最初用經濟平等來騙取民眾,剝奪他們的自由,但是,民眾喪失了自由,也就喪失了保障平等的權力。奴隸與奴隸是 平等的,但是奴隸沒有要求與主人平等之自由,也就失去了自己生存與生活的自由,而且是失去其生存與生活的意義。共產主義為平等而摧毀自由,其結果也就摧毀了平等。而且同工同酬的口號,俄帝早已推翻。他們工人工資差別的懸殊,可以十百倍不等,則其所謂經濟平等,豈不是騙人的幌子?民生主義認為自由平等保障平等自由基礎。所以民生主義經濟計劃,是為平等而計畫,也就是為自由而計劃。(節自  蔣總統著:反共抗俄基本論)

 

【表  解】自由平等

.平等

.歐美爭平等的革命

().歐洲社會的不平等:

  1.一是階級制度。

  2.一是世襲制度。

比中國厲害,所以革命要爭平等。

().史實:

  1.英國-(1)1644年發生教徒革命,查理一世被殺,事不到十年又發生復辟。

         (2)現在國體仍舊是君主,貴族階級也還是存在。

       (3)所以爭平等的革命在英國事失敗了。

   2.美國-美國為爭平等發生兩大戰爭。一是為自己求獨立,為自己爭平等的獨立戰爭。一是為黑奴爭平等的南北戰爭。「這種爭平等的歷史,是世界史中的大光榮。」

   3法國-爭了八十年才算成功,但是平等爭成功之後,他們人民把平等兩個字走到極端,變成了假平等

 

.國父對平等的分析:

   ().天生不平等

      1以天生的萬物來講,除了面外,沒有一物是平的,沒有那兩朵花兩片葉子完全相同。

      2.自然界沒有平等,人類又怎樣有平等呢,人類的智慧道德是有「」之分的。

   ().人為不平等

     1.專制發達以後,人類被分為等階級。

     2.弄到結果較天生更是不平等。

  這種現象是應該打倒的。

  ().平頭假平等

     1.不分「」一律平等,只是平頭平等立足點還是彎曲線。

     2.把造就高的壓下去,一律要平等,世界便沒有進步。

  天賦人權說的學者,就是主張這種假平等

   ().立足點真平等

      1.民權主義主張的平等,是始初起點的地位平等,後來各人根據天賦的能力去造就。

      2.平等人為的,不是天生的,人造的平等只有做到政治上的地位平等

.總統對平等的解釋

   ().一是法律之前的形式平等。

   ().,一是生活條件實質平等。大家都站在具有基本生活的經濟條件,和基本知識的教育條件上,能得到公道的機會均等

  

.平等的精義

   ().國父分人類天賦才能為三等,1.先知先覺者-發明家2.後知後覺者-宣傳家3.不知不覺者-實行家。此三種人互相為用,人類的文明才能一日千里。

   ().要調和這三種人使之平等,人人當以服務為目的,不當以奪取為目的。愈有聰明才力的人,愈貢獻自己才力,為人服務,社會就可以實現平等。

.自由

.涵義

   (). 國父的解釋:

     1.「為所欲為」毫無限制的個人自由:

     (1).在中國-人人放蕩不羈,成為一片散沙

     (2).在法國-形成「暴民政治」。

     2.「為所應為」有限制的個人自由:

     (1).個人自由不能超越法律的範圍。

     (2).個人不可太過自由,國家要得完全自由。

   ().總統的解釋:

      1.傳統的自由-消極的免除干涉,是就個人孤立的觀念來說的。

      2.三民主義自由-積極的服務人群,而發展自我的意思。

.內容

  ().政治自由:一個公民參與政治的權利,即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

  ().個人自由:

   1.又稱基本自由,指個人基於人權所享受之各種自由。

   2.我國現行憲法列舉之個人自由(1)人身自由(2)居住及遷徙自由(3)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4)祕密通訊自由(5)宗教信仰自由(6)集會結社自由等。

  ().國父所不強調的自由-1.營業自由。2.財產自由。

.自由的限制

  ().一般限制- 如國家發生戰爭,或遇重大天災人禍,政府得以法律限制人民自由,限制人民權利的行使。

  ().特殊的限制- 下列四種人自由應特別加以限制

    1.黨員-應該服從黨紀。

    2.軍人-應該服從命令。

    3.官吏-應該尊重民意。

    4.學生-應該用功讀書。 

.自由、平等與民權革命的關係:

    1.平等自由民權目的

    2.民權平等自由的手段 

.國父革命的口號用民權,不用平等和自由的原因:

   1.歐美人一兩百年前爭自由平等,所得的是民權,如果沒有民權,  平等自由不過是種虛名。

   2.平等自由包括在民權主義之內,真平等要在民權上立足。

 

第四節 直接民權與間接民權

【內容提要】

.間接民權

.甚麼是間接民權?

   間接民權就是代議政體,用代議士去管理政府,人民不能直接去管理政府。即人民被選成議員之後,在議會中可以管國事,凡是國家的大事,都要由議會通過才能執行,如果在議會沒有通過,便不能行,這種政體,叫做代議政體。即所謂議會政治

      國父上述的話來看,可知間接民權就是:

  1.人民只有一個選舉權,只有選舉議員和官吏的權力。(就是選舉權也可能是間接的。)

  2.代議士去管理政府,人民不能直接過問政府的措施。

.間接民權存在的理由(亦即間接民權的由來)

  1.現代國家疆域既廣,人口又多,要全國人民集合在一起開會和管理國事,勢不可能。

  2.而且每個人為了生活各有職業,亦不可能分出太多的時間和精力,注意公眾事務。

  3.許多政治問題,錯綜複雜,影響深遠,一般人不知如何措手,故亦不感興趣,不得不由人民選舉代表來管理國事。既有了代表,人民對於國事,只能間接管理,這便是間接民權了。

.間接民權的缺點:

  1.間接民權之下,因為人民沒有罷免權代議士只要當選之後,便有恃無恐。在議會中有時為了本身利益,犧牲選民的利益。尤其是人民知識愈低時,代議士即使平時做盡壞事,仍可用花言巧語欺騙民眾爭取當選

  2.因為政府一切施政,均需議會通過,而人民又沒有有效控制議會的方法,如罷免、創制、複決之權,於是產生「議會專制」,「議會獨裁」等流弊。

  3.議員任期通常為三或四年,但民意隨時會發生變化,議員能否代表最正確之民意,甚有問題。

  4.民權所得僅不完全之選舉權,實在太少。

.諸家對間接民權之批評:

   間接民權既有上述缺點,故近代政治家對此種制度不滿者甚多。茲略介一、二家批評已見一斑。

   1.盧梭批評英國的代議制度時說:「英人在選舉議員時,彼等雖屬自由,然選舉終結,則均為奴隸。」

   2.國父對代議政體曾批評說:「這種政體,傳到中國,我們的代議士有錢就賣身分贓貪利,變成『豬仔議員』為全國人民所不齒,流弊更是不堪聞問了。」

.間接民權缺點補救的方法-實行直接民權

   間接民權的缺點,在於人民只有一種選舉權,而無其他民權。人民對於所選出的議員或官吏,如有違反民意的情形,除俟其任期屆滿外,無法使之去職,因無罷免權之故。人民對於有關自己利益的事項,自己無權創制法律,對於自己不喜歡的法律,亦無權改廢,因無創制權與複決權之故。間接民權對「」既不能控制,對「(法律)亦不能創改。其補救之道乃實行直接民權。除選舉權外,更賦予人民以罷免、創制、複決等四種直接民權,使人民對政府的去留,的創改,都可以直接控制。

.直接民權

.何謂直接民權:

   凡一切眾人之事,人民均能直接管理,也就是人民除實行直接選舉權外,並以人民集會總投票方式,直接行使創制複決罷免各權,叫做直接民權

.何謂全民政治:

   國父說:全民政治是甚麼意思呢?...就是用四萬萬人做皇帝,四萬萬人要怎樣才可以做皇帝呢?就是要有四個民權,來管理國家大事。要人民能直接來管理政府,便要人民能夠實行這四個民權,人民能夠實行四個民權,才叫做全民政治。」

.直接民權與全民政治:

   全民政治就是指政權屬於人民全體,不分種族、階級、宗教、職業、貧富、性別、智識程度等,都享有四種民權,都可以過問國家事務的意思。由此可知全民政治乃是民權主義的理想,而直接民權正是達成此種理想的方法。

  國父主張直接民權、實行全民政治的目的:

1.在趕上美國、瑞士政治的新潮流,以免「故步自封,落於人後。」

2.在革除代議政治的流弊,而杜防議會的專斷與失職。

3.可以充分表現「主權在民」、「真正是以民為主,造成一個駕乎美國之上的國家。」

.直接民權的內容:

   只有一種選舉權,是間接民權;同時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民權,才是直接民權

    1.選舉權:就是選舉議員和官吏,來管理政事。因為民主政治,主權在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既無法都來做行政立法等事,那麼選舉代表就很必要了。

    2.罷免權:選舉是選舉人民所信任的人,那麼當選的代表或官吏如果失掉了人民的信任,自然應該罷免。只有選舉權好比最初的舊機器,只有機器推進的力,沒有拉回的力。人民有了這兩個權 (選舉權、罷免權)對政府中的一切官吏,一面可以放出,一面又可以調回,來去都可以從人民的自由。

    3.創制權:對人民有利的法律,人民制定了交出給政府去執行。這就是創制權。人民既有權選舉代表以制定法律,自然有權直接制定法律。這樣可以補代表之不足,可以防議會的失職。

    4.複決權:即人民對議會議決的法律,有最後的決定權。議會制定的法律,原為代表人民而制定。人民既認為不合,當然可以修改它或廢止它。有了複決權,可以防止議會的專斷。

    「國家除了官吏以外,次要的就是法律,所謂有了治人還要有治法。」選舉罷免是管理官吏的,對於官吏可放可免。創制複決是管理法律的,對於法律可創可改。這些政權,都由人民直接行使,自然是「全民政治」,也自然是「直接民權」了。

.實行直接民權的條件:

   1.必須人民有較高的知識和道德-然後才能公平競爭,選賢與能。

   2.必須人民富庶,國家財政寬裕-然後人民才有時間過問公眾事務,政府才有力量舉辦各種選舉或集會。

   3.必須全國交通便利-才能把民意集中,投票的結果才能迅速的揭曉。

   4.必須有政黨會同組成的公共監督-才可以保證選舉的公平和公正。

.直接民權的缺點:

   1.地大人多的國家,行使直接民權,較不方便。

   2.行時直接民權,時間、金錢所耗,均較間接民權為大。

   3.只能行使總投票以表達可否,集會議事則甚困難。

.直接民權的優點:

   1.直接民權是民權主義的真正目的。

   2.直接民權能表達人民真正意志。

   3.可以防止間接民權一切流弊。

.直接民權優於間接民權的理由

   .人民直接管理國事,優於間接管理國事-因人民選舉代表來管理國事,議員能否隨時正確的代表人民的意見與利益,人民根本無法過問。並且人民代表有一定任期,必代改選時,人民才有重行表示意見的機會,在世局變化瞬息萬端的時代,終覺緩不濟急,所以直接民權優於件接民權。

   .行使四種民權優於行使一種民權:間接民權人民僅行使一種選舉權,而直接民權,人民除行選舉權外,還直接行使罷免、創制、複決等三種權,這樣人民對於政府的官吏法律一面有權可以放出去,又可以有權拉回來,「來去都可從人民的自由」,所以直接民權優於間接民權。

   .此外,實行直接民權可以革除「議會專制」的流弊,充分表現「主權在民」的特質-而且瑞士和美國西北各省已經採取了這種進步的措施,卓著成效。所以「我們現在來採用他,是很穩健的,並沒有甚麼危險。」

.民權主義對民權的處理

   民權主義是同時採間接民權直接民權:

  .在地方上以行直接民權為主:

     1.地方上行直接民權:

       國父說:「建設完成時期,在此時期施以憲政,此時一縣之自治團體,當實行直接民權。人民對本縣之政治,當有普通選舉之權,創制之權,複決之權,罷免之權。」這便是地方上實行直接民權。

     2.地方上仍行間接民權:

但間接民權行使比較簡單,所以地方上日常政務的推行仍行間接民權。故  國父說:「得選舉縣官以執行一縣之政事,得選舉議員以議立一縣之法律,始得為一完全自治之縣。」此處選舉議員議立法律,就是議會政治,足見在縣自治中,間接民權並不是絕對廢除的。

  .在全國主要行間接民權:

 國父說:「對於一國政治,除選舉之權外,其餘之同等權則付託於國民大會之代表以行之。」故人民保有一部分之直接選舉權,其餘之權委託國大代表為行使,故是間接民權。這是因為我國面積遼闊,人口眾多,政務繁雜,實行直接民權的條件未備,不得不如此。將來直接民權條件具備時,全國當然也以採取直接民權為最理想。

【名詞解釋】

1.間接民權:間接民權就是代議政體,用代議士去管理政府,人民不能直接去管理政府。即人民被選成議員之後,在議會中可以管國事,凡是國家的大事,都要由議會通過才能執行,如果在議會沒有通過,便不能行,這種政體,叫做代議政體。即所謂議會政治

2.直接民權:凡一切眾人之事,人民均能直接管理,也就是人民除實行直接選舉權外,並以人民集會總投票方式,直接行使創制複決罷免各權,叫做直接民權

3.全民政治:   國父說:全民政治是甚麼意思呢?...就是用四萬萬人做皇帝,四萬萬人要怎樣才可以做皇帝呢?就是要有四個民權,來管理國家大事。要人民能直接來管理政府,便要人民能夠實行這四個民權,人民能夠實行四個民權,才叫做全民政治。」

4.代議政體:一切眾人之事,均由人民推選議員,組織議會來監督政府,這種政體叫代議政體,或稱議會政治,也就是間接民權

5.選舉權:就是人民以書面或非書面的方法,選舉議員或政府官吏,以代替人民處理政事之權。

6.罷免權:即原選區的人民,發覺議員或政府的官吏,有違法失職,或不能代表民意的情形,可以使其去職的權。

7.創制權:即人民提議制定或修改法律之權。制定或修改法律之權,本屬於議會,然若議會怠於行使其職權時,則人民所需要之法律即無由產生,創制權之主旨,即在補救此種缺點,使人民之公意可以成為法律。

8.複決權:即人民對議會所議決之法律,有行使最後的決定之權。立法之權雖操之於議會,然若議會濫用職權,制定違反民意之法律時,

人民則以複決權糾正之。

9.直接選舉:民意代表或官吏,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的,叫直接選舉。如我國憲法中立法委員國大代表、直轄市長、縣市鄉鎮長、均直接選舉產生。

10.間接選舉:政府官吏或民意代表,不是由人民直接選舉,而是由人民先選舉代表,再由代表產生者。叫間接選舉。如我國憲法中(憲法未增修條文前)總統、副總統以及監察委員的選舉,都是間接選舉

 

第五節 權能區分

【內容提要】

.間接民權制衡原則

   歐美各國開始實行民主的時候,都是間接民權。人民雖有選舉議員及官吏的權力,但因飽受君主專制的壓迫,對於議員及官吏共同組織的政府,仍心有餘悸,恐懼專制。所以有下述的思想和措施:

.主張自由放任:

   認為政府是「必要的罪惡」。以做事最少的政府為最好的政府,盡量減少政府的職務。當時學者個人主義如孟德斯鳩、福祿泰爾、盧梭,提倡天賦人權,主張個人自由。功利主義者邊沁、詹姆士密爾,正統派經濟學者亞當斯密、李嘉圖等,主張自由放任,提倡自由競爭,反對政府的干涉。

.主張三權分立:

   倡之者法人孟德斯鳩,孟氏著法意一書,有名萬法精義,其大意謂:「自由政治只能於溫和之政府見之,溫和政府在於執政者之不越權,然有權者必越權,國家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中任何二權,合併於一人或同一機關之手,人民則將毫無自由,如三權合一則其危險更不堪設想」。補救之道,就是將此權分開,分別操於三個機關之手,使他們彼此之間,互相牽制,互相平衡,此即歐美政治上的制衡原則(Check and Balance)美國獨立法國大革命以後,便根據這一學說建立政府。

    .三權分立及三權制衡制度簡介

.三權分立:

   1.立法權-政府重大施政方針要先經過議會的通過,這便是立法權,操之在國會。

   2.行政權-根據國會的決議實際去執行的權,便是行政權,屬於內閣或總統。

   3.司法權-判明議會決議及政府法令是否違憲,及人民有無犯法行為並予以審判,便是司法權,操之法院。

.三權制衡:

   1.議會決議案政府應執行,議員對官吏有質問彈劾之權,在英國國會對內閣還可以投不信任票使之倒閣,這便是立法權制行政權。

   2.議會決議案總統或內閣不同意時,可以請複議,或解散議會重行改選,但以一次為限,這便是行政權制立法權。

   3.法官為終身職,但由行政機關提名,這便是行政權制司法權。

   4.法官經行政部門提名後,尚需經立法部門同意,這又是立法權制司法權。

   5.法院解釋議會決議及政府命令是否違憲,這又是司法權制立法和行政權。

    由上可知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門,各有各自職掌,勢均力敵,相互牽制。人何一部門都不能獨斷獨行。故三權分立制度,主要是由於間接民權不能有效控制政府,用上述措施,來防止政府的專制。

. 國父提倡權能區分的由來

.近代對政府權力觀念的改變

   工業革命初期,鼓勵私人競爭,故主張放任政策,以削弱政府的權力,結果是政府無能。工業發達以後,國內勞資對立,社會問題嚴重;國外殖民地競爭激烈,戰爭危機加大,處處需要強有力的政府,過去無能的政府是無法應付這種局面的,促使人民對政府權力觀念發生了改變。

.兩位學者的話:

    1.「有一位美國學者說:『現在講民權的國家,最怕的是得到了一個萬能政府,人民沒有方法去節制它:最好的是得到一個萬能政府,完全歸人民使用,為人民謀幸福』。人民所怕所欲,都是在一個萬能的政府。」

     2.「一位瑞士學者說:『各國自實行了民權以後,政府的能力便日行退化。就是人民怕政府有了能力,人民不能管理,所以人民總是防範政府。』主張人民要改變反抗政府的態度。」

    所以如何使政府不致專制,又如何使政府不致無能,這是當前需要解決的問題,如何能兩全其美呢?歐美學者至今還沒有想出解決的辦法。於是 國父有 「權能區分」理論的提出。

  . 權能區分的提出

國父對中國實行民權主義的辦法:

  1.不能完全仿效歐美。

   國父認為盲目崇拜外國是不對的,這是義和團失敗以後,國人喪失了民族自信心的一種錯誤的心理。歐美政治進步遠不及科學。「不像兵船操典,過了十年變成無價值的廢物,在二千年前柏拉圖所寫的共和政體至今還有價值去研究。」何況歐美對於解決民權的問題,即如何使政府萬能,又如何使政府能夠為人民所控制這一問題,現在尚無根本辦法。

  2.解決民權問題我們應該重新想辦法。

    管理物的方法可以學歐美,但管理人的方法不能完全學歐美。「歐美有歐美的社會,我們有我們的社會,彼此的人情風土,各不相同。」「中西國情不同,我們應該順應世界潮流,借鑑於歐美,便要重新想出一個方法。如果把外國管理社會的政治,硬搬進來,那便是大錯。」

    國父對於解決如何使政府不致於專制,又如何使政府不致於無能這一個矛盾的問題,提出了他獨自創見的主張,便是「權能區分」。  國父說:「我的解決方法,是世界上學理中第一次的發明。」

.權能區分的意義: 國父將國家的權力區分為兩大部分。茲分述如下:

  1.-政權,是集合眾人之事的大力量。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交由人民來掌握,人民便可以控制政府,不怕政府專制

  2.-治權,是集合管理眾人之事的大力量。包括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種。交由專門家所組成的政府,這樣的政府才是萬能的政府,才能為人民謀幸福。

    國父說:政治裏頭有兩個力量,一個是自由的力量,一個是維持秩序的力量。自由太過,便成了無政府。束縛太過,便成專制。」「兄弟所講的自由專制這兩種力量,是主張雙方平衡,不要各走極端,像物體的離心力與向心力互相保持平衡一樣,如果物體單有離心力,或是單有向心力,都是不能保持常態的。總要兩力相等,兩力調和,才能夠令萬物均得其平。」

    又說:「用人民四個政權來管理政府的五個治權,那才是一個完全之民權政治機關,有了這樣的政治機關,人民政府的力量,才可以從此平衡。」

.權能區分的特點(即權能區分的特質)

   .人民與政府的力量彼此平衡。

      權能區分就是一方面增加人民的權力,由間接民權變成直接民權;一方面增加政府的權力,由三權制衡變成五權分工

   .人民對政府的態度,由消極監督變為積極合作。

     權能區分一方面人民既有權控制政府,另一方面政府又能為人民謀福利,則人民對政府的態度必由消極的監督變為積極的合作。便可以從根本調和歷史上人民與政府間自由與專制的衝突。

   .是消滅極權政治的良藥。

     獨裁政治之形成,一方面固然由於野心家的專橫,但傳統的民主政治缺乏效能,也有以致之。權能區分後,政府萬能,行政效能提高,而人民又有權控制政府,野心家就無法專制獨裁了。所以權能區分是消滅極權政治的良藥。

.權能區分的比喻

   .阿斗諸葛亮為例-阿斗有權,諸葛亮有能。全國人民的大多數都是不知不覺的,不必有能,只要有權,好像四萬萬個阿斗。而政府必須是萬能的專家政治,不必有權,只要有能,好比諸葛亮。

   .房主印度巡捕為例-房主有權,印度巡捕有能。

   .股東經理為例-股東有權,經理有能。

   .汽車主人司機為例-汽車主人有權,司機有能。

   .工程師機器為例-工程師有權,機器有能。

    中國在堯舜以前,天下為公,無君權之可言。都是有能力的人做皇帝,也就是由專家來做皇帝。如燧人氏、神農氏、軒轅氏、有巢氏、以廚子、醫生、裁縫、木匠而做皇帝,以後君主世襲,多是無能的人做皇帝。不過皇帝是王室代表,而宰相是政府的首領,儼然權能區分。諸葛亮把宮中府中的事劃分清楚,更是顯著的實例。只要權能區分,中國人一向希望政府有能,並不怕政府的權力太大。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不必有。至於政府則必須由專家組成。所以  國父告訴我們把那些專家不要看作很尊貴的總統、總長,要看作趕汽車的車夫,看門的巡捕,弄飯的廚子,診病的醫生,人民對於專家要信任他,不要限制他的行動。( 國父到虹口去開會,途中與汽車司機的故事可以說明。)

    是經常發動的,只在有必要時方運用。「這四個民權,就是四個放水制或四個接電鈕,我們有了放水制,便可直接管理自來水,有了接電鈕便可直接管理電燈。」

    如此權能區分後,政府只有為善的能力,而沒有為惡的能力。歐美民主人士所認為政府為政府為「必要之惡」,便一變而為「必要之善」了。

     【名詞解釋】

1.政權:政權又簡稱為。是集合眾人之事的大力量。也就是人民管理政府的力量。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依照

國父權能區分的原則,應該交由人民來掌握。

2.治權:治權又簡稱為。是集合管理眾人之事的大力量。也就是政府自身的力量。包括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種。依照權能區分的原則,應該交由專門家所組成的政府

3.權能區分:美國有一位學者說:現在講民權的國家,最怕的是得到了一個萬能政府,人民沒有方法去節制它,最好的是得到一個萬能政府為人民謀福利。人民所怕所欲,都是在一個萬能的政府。一位瑞士學者說:各國自實行了民權以後,政府的能力便日行退化。就是人民怕政府有了能力,人民不能管理,所以人民總是防範政府。主張人民要改變反抗政府的態度。關於解決這個問題  國父提出了他獨自創見的主張,即將國家的權力區分為權與能兩大部分。政權,是集合眾人之事的大力量。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交由人民來掌握。即治權,是集合管理眾人之事的大力量。包括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權。交由專門家所組成的政府。人民有了政權,就可以管理政府,不怕政府專制。政府有了治權,就是一個萬能的政府,才可以為人民謀幸福。

4.三權制衡:孟德斯鳩說:自由政治只能於溫和之政府見之,溫和政府在於執政者之不越權,然有權者必越權,國家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中任何二權,合併於一人或同一機關之手,人民則將毫無自由,如三權合一則其危險更不堪設想」。於是他設計了一套以權止權的辦法,即將此三權分開,分別操於三個機關之手,使他們互相牽制,互相平衡,任何一部門都不能獨斷獨行。

5.萬能政府:即是  國父所主張的權能區分、五權分立的政府。政府的五種治權,分工合作,相需相成,可以發揮很大的效能,為人民服務。而人民的四種政權,用以控制政府,使政府萬能而不專制。

6.三權分立:三權分立原為英國之政治習慣,以後法國學者孟德斯鳩著法意寫成理論,遂成一家之學。主張將政府權力分為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使之互相牽制,保持平衡,以免侵犯人民之自由,此為其優點;但因政府權力相互牽制,力量抵消,形成政府無能,此又為其缺點。

【表  解】

權能區分

.三權分立的內容及缺點

   .由來-歐美各國在開始實行民主的時候,都是間接民權,因為人民不能有效控制政府,處處防範政府,認為政府做事愈少愈好,所以有三權制衡的主張提出。

   .孟德斯鳩的主張:

      1. 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門-把政府的權分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門,各有各的職掌。

      2.三權制衡-設計一連串的措施,使立法行政司法彼此三部門,任何一部門都不能獨斷獨行。

     .三權分立的缺點-因為政府各部門間權力互相牽制,結果成了無能的政府,政府不能替人民謀福利。

.理由:

   .歐美實行間接民權,政府三權分立,彼此相互制衡,結果政府缺乏效率,在國內勞資對立,社會問題嚴重,國際間權力對立尖銳的今天,無能的政府,應付不了這種嚴重的局面。

   .學者意見:

     1.美國學者說:現在講民權的國家,最怕的是得到了一個萬能政府,人民沒有方法去節制它:最好的是得到一個萬能政府,完全歸人民使用,為人民謀幸福。

     2.瑞士學者說:各國自實行了民權以後,政府的能力便日行退化。就是人民怕政府有了能力,人民不能管理,所以人民總是防範政府。這種反抗政府的態度應該改變。

   .為了使政府不致專制,政府又不致無能, 國父提出了他創見的主張,便是「權能區分」。

.辦法:

   .將國家的權力分為兩部分:

     ().:

        1.政權,是集合眾人之事的大力量,交由人民來掌握。

        2.包括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複決權四種。由間接民權

          變成直接民權,增加人民的權力。

      ():

         1.治權,是集合管理眾人之事的大力量,交由專家所組成的政府。

         2.包括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考試權監察權五種。由三權制衡,變成五權分立,增加政府的權力。

  .人民四個政權來管理政府的五個治權,才是一個完全之民權政治機關,有了這樣的政治機關,人民政府的力量,才可以從此平衡。」

.比喻:權能區分的比喻

   .阿斗諸葛亮

   .房主印度巡捕

   .股東經理

   .汽車主人司機

   .工程師機器

   前者是有權的;後者是有能的。

.優點(亦即特質)

  1.人民與政府的力量彼此平衡。

  2.人民對政府的態度,由消極監督變為積極合作。

  3.政府萬能,政府無法專制獨裁,是消滅極權政治的良藥。


第六節   五權憲法

【內容提要】

.憲法的意義

.何謂憲法?

   國父說:憲法治國的根本大法,又說:憲法者國家之構成法,亦即人民權利之保障書也。

.憲法具有的特性:

   1.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是一切法令的根本,法律和政府命令如果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2.憲法是國家的構成法-規定國家的組織,包括中央與地方的政治制度並涉及二者之間的關係。

   3.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規定人民與政府的關係,人民的權利一經憲法規定,便不受侵犯。

.憲法的種類

.依憲法是否有系統的法典分-成文憲法不成文憲法

  英國是不成文憲法的創始者,美國則是成文憲法的創始者。

.依憲法修改之難易分-剛性憲法柔性憲法

   1.柔性憲法-凡憲法可按普通立法程序修改者為柔性憲法,亦即    國父所說英國憲法是「活動的憲法」。

   2.剛性憲法-凡不能依普通立法程序,須另由特別機關依特別程序,始能修改者為剛性憲法,亦即  國父所說美國憲法是「呆板的憲法」。

.依憲法修訂之主體-欽定憲法、協定憲法與民定憲法。

.權力之劃分-三權憲法與五權憲法。

1.三權憲法-美國革命,根據孟德斯鳩三權分立的學說,把國家的政權分開成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種權,美國的憲法便是三權憲法。

2.五權憲法國父將西方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加上中國固有的考試權監察權,成功為政府的五個治權,此種五權分立的政府制度,便叫做五權憲法。乃是  國父所首創的。

我國現行憲法是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由國民大會通過,民國三十六年元旦頒布,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全文共十四章,一百七十五條,依照上述的標準,我國憲法是成文憲法剛性憲法、和五權憲法

.五權憲法的內容

國父說:「外國是三權分立的,中國(此處指的是君主時代的中國)也是三權分立的」。所以兩種憲法的比較,則如下:

外國憲法:立法權--彈劾權。 

         行政權--考試權。          

         司法權。                    

中國憲法 :考試權。

          監察權。

          君權--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

.五權憲法   國父「以外國輸入之三權(立法、行政、司法),與本國固有之二權 (考試監察)一同採用」。五權憲法如下

五權憲法: 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考試權、監察權

1.立法權-立法機關有制定法律之權,謂之立法權。但所立之法,不得與憲法牴觸,否則無效。

2.司法權-人民訴訟案件,政府有執行審判之權,並有解釋法律之權,謂之司法權。

3.行政權-在法律範圍內,政府有推動國家政策,執行國家法令及政務之權,謂之行政權。

4.考試權-國家官吏,政府有考試銓敘之權,謂之考試權。

5.監察權-監察機關有彈劾和監督政府官吏,並審查政府財政之權,謂之監察權。

.考試權的獨立

   .美國的用人制度及缺點:美國從前本無考試制度所以無論是選舉或委任,皆有很大流弊。

其缺點:

     1.委任來說:凡是委任官,都是跟著大統領進退遇著換了大統領,由內閣至郵政局長,部下六七萬人同時俱換。這就是美國歷史上有名的分贓制度。

     2.選舉來說:那些略有口才的人,便去巴結國民,運動選舉,那些學問思想高尚的人,反都因訥於口才,無人去物色他。  國父曾述美國一個大學出身的博士,和一位拉車出身苦力二人競選,結果車夫當選的故事。所以美國代議院中往往有愚蠢無知的人夾雜在內。

   .英國的用人制度及缺點:

      英國文官制度,便是取法於我國的考試制度,官吏均須通過考試,工作上有保障。

但其缺點:

    1.考試權不獨立,附屬於行政權,染有黨派色彩。

    2.而且英國的考試制度,只考普通文官,還沒有達到考試權之獨立的真精神。

   .考試權應獨立的理由:

      1.保證考試公平-一般國家考試權附屬於行政權,行政權每隨政黨勢力消長而移轉,考試權附屬於行政權難免染上黨派色彩,而失卻公平立場。

      2.避免濫用私人-行政機關若兼操考試權,則政府任用私人,可以透過考試舞弊,化不法為合法,使不肖者竊居要津,賢能反無進身之路。

     3.考試權為我國優良制度-考試制度源自我國,有宰相所不能偏,帝王所不移的公平法則。由於考試制度,我國宰相以下的政權是公開的,知識分子都可以通過考試而過問國家的政治。至於歷代舉行考試,拔取真才,便是中國幾千年的特色。

國父對考試權的主張:

    國父主張競選議員官吏,都應經過考試,以提高其知識水準,防止有錢人操縱選舉。現行辦法政務官和各級民意代表,只須辦理公職候選人檢覈登記,便可競選,似未達到國父的理想。

.監察權的獨立

.監察權的意義:

監察權即是彈劾權,在制裁官吏的違法和失職,這種權在外國是由議會即立法權兼掌的 ,國父 則主張應該獨立。

.監察權應獨立的理由:

   1.防止彈劾權被濫用-議會兼掌監察權,往往擅用此權挾制政府,容易造成國會專制,政府無能。除非如林肯、麥堅尼、羅斯福等雄才大略的總統,行政權不能獨立。

   2.避免失去彈劾效用-歐美議會間政黨色彩顯著,若反對黨佔多數,恣意攻擊,政府遇事掣肘。反之如政府黨佔多數,同黨相護,揚瑜掩瑕,彈劾權又形同虛設。

   3.使議員專心於立法工作-議會主要任務是立法,如兼掌監察權,則議員日處於政爭漩渦之中,而放棄其本身立法工作。

   4.消除官吏與議員的勾結-議員中的 不肖份子,因欲謀求私利,避免以彈劾權為工具,而挾制政府;政府因要免除彼此等牽制,亦將不惜以金錢地位與彼等相交結,則彈劾權之作用勢必消失殆盡。

   5.有助吏治的澄清-我國吏治未上軌道,監察權的加強,可以幫助吏治的澄清。

   6.監察權為我國優良制度-「古時彈劾之制,不獨行之官吏, 即君上有過,犯顏諫諍,亦不容絲毫假借,設行諸近世,實足以救三權鼎立之弊。」

.三權分立的缺點

.缺點:

  1.立法權兼掌監察權,往往擅用此權挾制政府,容易造成國會專制的局面。

  2.行政權兼考試權,考試染有黨派色彩,考試不公平,不能選拔真才。

  3.三權互相牽制,力量抵消,政府缺乏行政效能,不但不能積極為人民謀福利,而且在這瞬息萬變的世局中,行動迂緩,不能採果決行動,制敵機先。

.補救之道:

   1.實行五權憲法的政治-實行五權憲法,監察權脫離立法機關而獨立,已發揮澄清吏治的功效,使政府有為有守,為人民服務謀福利。考試權脫離行政機關而獨立,以發揮為國家選拔真才的功效,便可杜絕盲從爛選及任用私人的流弊。

   2.建立權能區分的政府-權能區分之後,政府的職能擴大,予以五種治權,各自獨立,分工合作,而成為萬能政府,積極方面可以提高行政效能,適應萬變的世界局勢。同時,人民的權力也予以擴大,以四種政權,來控制政府的五種治權,當然不怕政府專制,消極方面可以避免獨裁政治的產生。

.我國古代政制、歐美政制、與五權憲法的比較

.我國古代君主專制政體,也是三權分立制度,君權兼掌立法、司法 和行政三個權。而考試權和彈劾權,是和君權立於平等地位。其缺點在於君權的權力太大,容易造成專制政府,其優點是考試與監察兩權獨立,真正發揮其效能,成為我國政治上的異彩。

.歐美三權憲法的政制,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事實上尚有考試與彈劾兩權,但不是獨立,而將考試權隸屬於行政機關,彈劾權隸屬於立法機關,乃發生許多流弊,其優點在於三權互相牽制,縮小政府權力,以免侵犯人民的自由。

.五權分立的政制,是把我國古代的考試權與監察權,和外國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並立,成為五種治權,分別屬於五個不同機關,各自獨立行使職權,而又分工合作,相輔相成,可以避免一切流弊,而是現代最完善的政治制度。

.五權憲法之優點

.五權憲法是權能平衡的。

   五權憲法的原理是權能區分。「人民要怎樣管理政府?就是實行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和複決權。政府要怎樣替人民做工夫?就是實行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考試權和監察權。有了這九個權,彼此保持平衡,民權問題才算是真解決。」即五權憲法的政府權是集中的,不應相互制衡,以減少政府權力。五權之間雖不相互制衡,但政權與治權之間,權與能之間,是平衡的,如此便不怕政府專制。

.五權憲法是五權分立而相成。

   分立的作用是消極的防止弊害,避免專橫。如考試與行政分立,以防止循情用私監察與立法分立,以防止議會專制立法與行政分立,以防止自立自行司法與行政分立,以防止侵害民權。相成的作用,則在積極的發揮力量,以修明政治。如考試選賢任能,監察澄清吏治,立法制定良法,司法保障人權,都足以增進行政效率,使政治走上軌道。故  國父說:「蓋機關分立,相待而行,不致流於專制,一也。分立之中,仍相聯屬,不致孤立,無傷於統一,二也」。五權分立而相成,亦即五權分工而合作的意思。

國父主張五權憲法的理由(亦即五權憲法的優點)

.調和自由與秩序的矛盾不致各走極端:

  國父說:「我們為什麼要實行五權憲法呢?要知道這個原因,應該將幾十年來的政治拿來看看。政治裏頭有兩個力量,一個是自由的力量,一個是專制的力量。自由太過,便成為無政府;束縛太過,變成專制。」五權憲法是實施「權能區分」的,要人民有權,必須實行直接民權。要政府有能,必須政府「五權分立」。如此,「雙方平衡,不各走極端。」

.既以濟代議政治之窮,亦以矯選舉制度之弊:

   國父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說五權憲法,「既以濟代議政治之窮,亦以矯選舉制度之弊」,茲分述之:

1.濟代議政治之窮:

(1).代議政治下人民僅享有選舉權,是間接民權,人民不能有效的控制政府;五權憲法下,人民享有直接民權,可以有效控制政府。

(2).代議政治下政府是三權分立的,而且相互制衡,政府缺乏效率;五權憲法下政府五權分工合作,不相互制衡,政府是萬能的。

(3).代議政治夏因為三權分立,考試權不能獨立,不能選拔真才,監察權不獨立,立法權兼掌監察權,國會往往濫用此權,形成議會專制;五權憲法下考試與監察權是獨立的,可以選拔真才,也可以避免議會專制。所以說既以濟代議政制之窮。

2.矯選舉制度之弊:選舉制度有如下兩大流弊。

(1).是有錢的人,可以利用金錢運動選舉。

(2).是略有口才的人,便去巴結國民;學問思想高尚的人,反都因訥於口才,沒有人去物色他。

選舉制度因為有上述二大流弊,選舉當選的人,不一定是有真才實學的人。「所以美國代議院中,往往有愚蠢無知的人,夾雜在內」。五權憲法下,考試權是擺脫行政權而獨立的,公職候選人都要經過考試,則選舉的積弊可因之而澈底改正。

.集合中外精華,防止一切流弊:

   1.五權憲法採取了孟德斯鳩三權分立的主張,再加上我國固有的考試、監察制度。所以說「集合中外精華」。

   2.實行了五權憲法之後,代議政制的流弊,都一掃而清。所以說「防止一切流弊。」國父的五權憲法,實在是政治學中了不起的發明 。

.英國憲法不能學,美國憲法不必學:

國父說:「我們學歐美不是無條件的,英國憲法不能學,美國憲法不必學。」

   1.因為英國的憲法是不成文憲法,是「以人為治」,他的虛君制,責任內閣制都是來自多年的政治習慣,我國歷史和英國不同,所以英國的憲法我們無法去學。

2.美國憲法是成文憲法,但他是三權分立的,沒有考試和監察權,還不算是最完美的憲法,所以美國的憲法我們不必去學。

【名詞解釋】

1.憲法: 國父說:憲法治國的根本大法。」,「憲法者國家之構成法,亦即人民權利之保障書也」。所以憲法具有的下列特性:(1).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2).憲法是國家的構成法(3).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

2.五權憲法:外國的憲法大都是三權分立的, 國父認為考試監察都是我國固有的優良制度,所以把西方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加上中國固有的考試權監察權,成功為政府的五個治權,此種五權分立度,便叫做五權憲法

3.分贓制度:美國用人制度,不外兩途。一為委任,一為選舉。委任用人政府官吏隨大總統而進退,選舉勝利的黨派,每每竊據政府要津,形成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現象,世人譏為分贓制度。

4.憲法的來源:

(1) 英國是不成文憲法的創始國-英國革命後王權漸漸三分,由歷史慣例而形成不成文憲法。

(2)美國為成文憲法的創始國-孟德斯鳩根據英國政治習慣,倡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之說,美國獨立後採訂為第一部成文憲法。

(3)我國憲法是依據  國父遺教於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由國民大會通過,民國三十六年元旦頒布,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性質上是屬於剛性的成文憲法。

【表   解】

 五權憲法

.憲法的意義-憲法者,國家之構成法,亦即人民權利之保障書也。

.憲法的特性:

   1.國家的最高法

   2.國家的構成法-

   3.人民權利的保障書

.憲法的種類

  .依是否有系統的法典分-成文憲法-美國不成文憲法-英國

  .修改之難易分-剛性憲法-如美國。柔性憲法-如英國。

  .權力之劃分-

     1.三權憲法-分政府權為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如美國。

     2.五權憲法-國父把西方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加上中國固有的考試權監察權,成功為政府的五個治權,此種五權分立的政府制度,便叫做五權憲法

.各種類型憲法的比較

.外國憲法:

   ()型態(三權分立):立法權--彈劾權。 

                      行政權--考試權。          

                      司法權。   

   ()批評:

       1.立法權兼掌監察權之弊:

         (1).議會主要任務是立法,如兼掌監察權,會妨害本身立法工作。

         (2)議會間政黨色彩濃厚,若擁有監察權,更加深政黨間的黨同伐異,形成議會專制。

         (3)議員良莠不齊,難免已間茶權,挾制政府。

         (4)裁判人民的司法機關既已獨立,裁判官吏的監察機關,也應獨立。

         (5).監察權之加強,可以幫助澄清吏治。

       2.考試權不獨立之弊:

          美國-(1)委任制度-形成分贓制度。

               (2)選舉制度-有金錢,有口才的人佔盡便宜。

          英國-(1)實行文官制度-取法於我國考試制度。

               (2)缺點:A.指考普通文官-政務官及民意代表不需

                 考試。B.考試權附屬行政權-染有黨派色彩。

        3.三權互相制衡,結果政府缺乏效能。                 

.中國憲法(指君權時代的中國) :

   ().形態(也是三權分立):

          考試權。

          監察權。

          君權--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

   ().批評:

     1.考試權、監察權獨立,是我國固有的優良制度,應該保留。

     2.君主一人獨攬利法、形政、法三權,形成君主專制,應該改進。

.五權憲法:1.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採用外國思想。

            2.考試權、監察權保留中國的優良制度。

            3.連成很好的完璧(制度)

.五權憲法的特點:

.權能平衡-1.人民有權力-不怕政府專制。

            2.政府有能-政府有能力為人民服務。

.分立相成-1.是消極的防止弊害。

            2.是積極的發揮力量。

            3.蓋機關分立,相待而行,不致流於專制,一也。分立

              之中,仍相聯屬,不致孤立,無傷於統一,二也」。

.五權憲法的優點(亦即價值)

   .調和自由與秩序的矛盾不致各走極端。

   .既以濟代議政治之窮,亦以矯選舉制度之弊:

   .集合中外精華,防止一切流弊:


第七節 地方自治均權制度政黨政治

【內容提要】

.地方自治的意義

   國父說:地方自治,就是將地方上的事情,讓本地方人民自己去治,政府毫不干涉。」又說:「地方自治為直接民權,由人民直接行於縣治。」所以地方自治即地方上的人,在國家監督下,自己制定自治規章,自己選舉地方官員,來管理本地方公共事務的一種政治制度。

.地方自治的功效(亦即地方自治的作用或價值)

  .奠定建國基礎:

      國父說:「地方自治者,國之礎石也。礎不堅,則國不固。」「倘各鄉地方自治辦得好,則民國便可根本成立。」建國大綱中把地方自治列為訓政時期的中心工作,是則地方自治實為實施憲政必經的橋樑。

  .培養政治能力:

     人民在全國事務中,如欲行使民權,必須先經過訓練,否則如有錯誤,後果便不堪設想。地方自治正是一種最好的訓練方法。國父說:「地方自治已成,則國家組織始臻完密,人民亦可本其地方上之政治訓練以與聞國政矣。」

  .促進地方建設:

     地方的人辦理地方上的事,不但能切合人民的實際需要,而且格外熱心,效率可以提高,易於促進地方建設進步。

.地方自治的單位

   .地方自治為單位:

     1.為自治單位,縣以下再分鄉村區域。(本省現行辦法鄉鎮亦均為法人,鄉鎮亦是自治團體。如不得一縣,則聯合數村,而附有縱橫二三十里之田野者,亦可為一試辦區。

    2.「各省人民得自定憲法,自舉省長。」足見省也是自治的。省長一方面為本省自治之監督,一方面受中央指揮,以處理國家行政事務。以縣為地方自治單位與省自治並不衝突。

   .地方自治為單位的理由(亦即優點)

     1.縣的區域大小適中-區域過小則人力財力均感不足,地方事務無法興辦;區域過大,則失去地方自治的意義。故以縣為自治單位,大小甚為理想。

    2.便於實行直接民權-民權主義在地方實行直接民權,以縣為單位,縱橫數十里,人口數十萬,最便於實行直接民權。

    3.在歷史上有親暱之感覺-我國大多數郡縣之劃分,約肇始於隋唐,有千年之歷史,國人對於本縣在傳統習慣上,有親暱的感覺,以之作為自治單位,可以促進地方團結,使大家出力為地方謀福利。

.地方自治的機關

  .縣公民-為自治的政權機關。凡年滿二十歲,在本縣繼續居住滿六個月者為縣公民,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直接民權。

  .縣議會-由縣公民選舉縣議員而組成,為自治的立法機關,亦即政權的代理機關。

  .縣政府-由縣公民選舉縣長組織縣政府,為自治的行政機關。


.地方自治前的準備工作

   依照建國大綱規定,在實行自治之前,應完成一定之準備工作,其項目如下:

   .全縣人口調查清楚。

   .全縣土地測量完竣。

   .全縣警衛辦理妥善。

   .四境縱橫之道路修築成功。

   .人民曾受四權使用之訓練。

   .人民完畢其國民之義務。

   .誓行革命之主義者。

  上項工作辦理完成,則人民得選舉縣官以執行一縣之政事,得選舉議員以議立一縣之法律,始成一完全自治之縣。

.地方自治的工作

   國父手著「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列舉實行地方自治當先就下列六事試辦之。

   .清戶口-以為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之依據,下列四種人享權利而不必盡義務:1.未成年人。2.老年之人。3.殘廢之人。4.孕婦。

   .立機關-組織立法機關,即縣議會,成立執行機關,即縣政府。執行機關之下,當設立多少專局。

   .定地價-作為征稅即收買之依據,以便於平均地權。

   .修道路-「道路者,文明之母也,財富之脈也。」人民之義務勞力,當首先用之於此。

   .墾荒地-有主荒地,課以百分之十地價稅,三年後仍不開墾者充公。公有荒地當利用義務勞力開發,以達地盡其利之目的。

   .設學校-凡自治區域之少年男女,皆有受教育之權利,學費書籍與夫學童之衣食,當由公家供給。經費則以人民一月義務勞力之結果,必足支持此費。蓋雙手萬能也。

.地方自治的理想

   地方自治以實行民權民生兩主義為目的,地方自治團體,不僅為一自治的政治組織,並為一共有的經濟組織,這便是地方自治的最後理想。

.臺灣實施地方自治的成果奠定了民權政治的基礎。

   .培養了人民對政治的興趣,提高了人民問政治的能力。

   .當選的議員和縣市長,均能熱心為地方服務,促進了地方建設之進步。

   .使人民對政治有了正確的見解,奠定了民權政治的基礎。

   .使中央與地方調和一致,加強了反共復國的力量。。

.均權制度

   .中央集權制地方分權制的比較:

  1.中央集權制的意義-中央集權就是中央政府有極大的權力來管理國家的事務,地方政府事事要受中央政府的指揮和監督,地方政府不能有自己主張的政治制度。

   2.地方分權制的意義-地方分權就是把國家的權力,分散於地方政府,讓地方自行處理一切事務,中央政府不去干涉地方政府的政治制度。

   3.比較(1)中央集權的優點是法律政令統一,對於地方易於節制,很難發生地方割據的現象;其缺點在於容易演成中央專斷,不易啟發人民的政治興趣,地方政府難於應變。

         (2)地方分權的優點是能夠適應地方的特殊情形,培養人民的政治能力與興趣,地方事業容易發展:其缺點在於法律政令不能統一,國家權力分散,易成分裂之局。

   .均權制度的意義

 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劃歸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劃歸地方。」使國家行政事務執行之權,不偏於中央集權,亦不偏於地方分權的一種合理的政治制度。均權乃指中央而言。

    .我國應採均權制度的理由

  1.適合國情-中國幅員廣大,各地情形不一。過度的中央集權,易於形成政府專制,各地不能因地制宜,甚至引起地方的反抗;過度的地方分權,又常造成地方割據。要使中央與地方的關係適當,能彼此洽得其分,均權制度是最合理的一種制度。

   2.避免極端-均權制度的特點,就在「不偏於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因這兩種制度各有利弊,如各走極端,則勢不見其利,祗見其弊。實行均權既可收因地制宜之效,也無傷於國家的統一。

   3.富有彈性國父未將中央與地方的權限逐一列舉,祗作概括性的規定,富有彈性,權力的分配,惟依其本身之性質為依歸。正所謂易地域的分類,為科學的分類,斯為得之。」

     .均權制度地方自治的關係。

   均權制度與地方自治二者必須相互為用,始能發揮均權制度的積極功能。地方政府代表中央執行職務時,受中央的監督,而執行純粹的地方事務時,盡可以地方自治。在均權制度下,省雖非自治單位(縣為自治單位),但可以自訂省憲,自選省長,除監督縣自治外,還要執行中央政府的命令。地方自治與均權制度是相輔相成,互為表裡的,如果地方自治不健全,即難收均權的實效。

.政黨政治

  .何謂政黨?所謂政黨就是一群政見相同或相似的人,為實行其政見所組成的政治團體。其目的在爭取政權,實行其政治理想。

  .何謂政黨政治?在採議會制度之國家,恆以議會中之多數黨組織內閣,在野黨從旁監督,若內閣措施失當,在野黨在暴露其錯誤,使其失去選民之信心,在野黨即可利用機會爭取下屆選舉之勝利,代之而執政,這種政黨對立,政權交替的政治形式,叫做政黨政治。

  .政黨政治的功用:

1.可以集中人民的意見-使各種主要不同的意見,各有一個政黨來代表,有了政黨,人民的意見才易於集中。

2.是人民良好的政治教育-從各政黨相互宣傳與批評中,可增加人民對政治的認識與了解。

  3.促進政治的進步-政黨與政黨的相互監督,相互競爭,可使政治日趨進步。

【名詞解釋】

1.地方自治-國父說:地方自治,就是將地方上的事情,讓本地方人民自己去治,政府毫不干涉。」又說:「地方自治為直接民權,由人民直接行於縣治。」所以地方自治即地方上的人,在國家監督下,自己制定自治規章,自己選舉地方官員,來管理本地方公共事務的一種政治制度。

2.政黨-政黨就是一群政見相同或相似的人,為實行其政見所組成的政治團體。其目的在爭取政權,實行其政治理想。(民權政治取於大多數的意見,因此意見近似的人,便須捨小異而就大同,相互聯合以爭取大多數,這便是「政黨」。國父說:「中華民國以人民為本位,而人民之憑藉,則在政黨。」)

3.政黨政治-在採議會制度之國家,恆以議會中之多數黨組織內閣,在野黨從旁監督,若內閣措施失當,在野黨在暴露其錯誤,使其失去選民之信心,在野黨即可利用機會爭取下屆選舉之勝利,代之而執政,這種政黨對立,政權交替的政治形式,叫做政黨政治。(即經由政黨來實行民主的政治制度,獲得大多數人民擁護的政黨,便可組織政府,稱為執政黨,但由於在野黨的從旁監督批評,政府須處處顧及人民的意見,免為在野黨所指摘。一旦執政黨失去大多數人民的擁護,在野黨便可起而代握政權。)

4.中央集權-各國釐定中央或地方關係的一種制度。即凡全國政務集中於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僅為中央的附屬機構,職權由中央釐訂,官吏由中央任免,行動由中央指揮,事權集中於中央政府的一種政治制度。(中央集權就是中央政府有極大的權力來管理國家的事務,地方政府事事要受中央政府的指揮和監督,地方政府不能有自己主張的政治制度。)

5.地方分權-亦為各國釐定中央或地方關係的一種制度。即地方政務歸於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由地方人民產生,法律由地方議會制定,中央不能變更其法律,或干涉其職權,中央對地方僅保留監督指揮之權,事權分散於地方政府的一種政治制度。(地方分權就是把國家的權力,分散於地方政府,讓地方自行處理一切事務,中央政府不去干涉地方政府的政治制度。)

6.均權制度-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劃歸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劃歸地方。」使國家行政事務執行之權,不偏於中央集權,亦不偏於地方分權的一種合理的政治制度。均權乃指中央而言。

7. 均權制度地方自治的關係-二者必須相互為用,才能發揮均權制度的積極功能。凡屬全國一致的事務,由人民以間接民權透過其代表,來駕馭中央政府,使能依照民意辦理。凡屬因地制宜之事務,則由人民直接行使四權,來駕馭地方政府。是以地方自治是均權制度的重要一環,兩者在實施上是相得益彰,互為表裡,如果地方自治不健全,即難收均權的實效。

【表  解】

地方自治均權制度

.地方自治

  .意義-即地方上的人,在國家監督下,自己制定自治規章,自己選舉地方官員,來管理本地方公共事務的一種政治制度。

  .功效(亦即地方自治的作用或價值)

    1..奠定建國基礎-地方自治者,國之礎石也。礎不堅,則國不固。地方自治是訓政時期的中心工作,也是實施憲政必經的橋樑。

    2..培養政治能力-我國數千年君主專制,人民不知道如何做國家的主人,欲行使民權,須先加以訓練,地方自治正是最好的訓練方法。

    3.促進地方建設-地方的人辦理地方上的事,不僅能切合需要,而且格外熱心。

.單位-1.為單位,縣以下再分鄉村區域。

     2.為單位的理由(亦即優點)

     (1)大小適中-區域過小則人力財力均感不足,地方事務無法興辦;區域過大,則失去地方自治的意義。故以縣為自治單位,大小甚為理想。

     (2).便於實行直接民權。

     (3).在歷史上有親暱之感。

.機關:

  1.縣公民-為自治的政權機關。

  2.縣議會-是政權的代理機關。

  3.縣政府-是自治的行政機關。

.工作項目:

   1.清戶口-以為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之依據。

   2.立機關-組織立法機關,即縣議會,成立執行機關,即縣政府。

   3.定地價-為征稅即收買之依據,以便於平均地權。

   4.修道路-使自治區內各地,均通汽車。

   5.墾荒地-以達地盡其利之目的。

   .設學校-凡自治區域之少年男女,皆有受教育之權利。

.均權制度

   .意義-中央及地方之權限,採均權主義,「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劃歸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劃歸地方。」不偏於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

.優點-

  1.適合國情-我國幅員廣大,各地情形不一。過度的中央集權,易於形成政府專制;過度的地方分權,又常造成地方割據。妨礙國家的統一。

  2.避免極端-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各有利弊。採取均權制度能取二者之長,去二者之短。

  3.富有彈性國父未將中央與地方的權限逐一列舉,祗作概括性的規定,正所謂「易地域的分類,為科學的分類,斯為得之。」


第八節  民權主義有關主義的比較

【內容提要】

.民權主義反對封建主義

   封建主義是封土建邦的制度。從人來說是貴族政治。人類被分為帝、王、公、侯、伯、子、男、民地位不平等。是很不公道的。 國父是反對這種人為的不平等的。「好在中國兩千多年以前,便打破了封建制度」,所以  國父說:「中國今日的弊病,不是在不自由不平等的這些地方」。

.民權主義反對專制主義

   專制主義包括貴族政治君主政治。「民權主義者打破政治上之階級也君主政治貴族政治皆為獨裁政治,人民無與也。」

國父的民權主義是主張全民政治的,其反對少數人政治(包括君主和貴族)的態度是很顯明的。

.民權主義反對官僚政治

   雖然沒有人以官僚主義相標榜,但官僚政治是一種制度,尤其是在民初那一時期,他是存在的。

 「權在於官,不在於民,則為官治。權在於民,不在於官,則為民治。」「官吏而賢且能,人民一時亦受其賜,然人亡政息,曾不旋踵。官吏而愚且不肖,則人民躬被其禍,而莫能自拔。前者為嬰兒之仰乳,後者則魚肉之於刀俎而已。民治不然,政治主權在於人民是以人民為主動。」

.民權主義反對軍閥政治

   「自武昌革命後,仍為官僚政治,武人政治,一切政權悉操其手,彼固不知共和主義為何物,國利民服為何事。」「照道理講,那些有大兵權的人所有的任務,就是和看門的巡捕一樣,不能以為他們是有槍階級,我們主人便放棄權利,連家中大事也讓他們來管。」

    北伐以前,官僚與軍閥相互勾結,民國徒有其名。國父之主張北伐統一全國,就是要肅清軍閥和官僚。

.民權主義反對無政府主義

   .無政府主義一作安那其主義(Anorchism),反對政治、法律、宗教、等一切權威。主之者有布魯東(法人),巴枯寧(俄人),克魯泡特金(俄人),其主張與我國黃老的思想相同。民主主義認為政府是「必要的惡」,無政府主義者則認為政府是「不必要的惡」,主張根本廢除政府,可以說是極端的個人主義者了。

    .國父說:極端的自由,就是無政府主義。」那些惡人拿到了國家權,便把國家的利益自私自利,分到自己同黨。無論國家的什麼道德、法律、正義、秩序都不去理會。弄到結果,不是一國三公,變成暴民政治;就是把平等自由走到極端、成為無政府。又說法國革命後「拿充分的民權去做一次試驗便成暴民專制。弄到無政府,社會上極為恐慌,人人朝不保夕。」

    .民權主義是反對無政府主義的,他反對個人享受極端的自由。而主張法律範圍內的自由;同時政府是「必要的善」,所以政府應該萬能,才好為人民謀幸福。

.民權主義反對階級政治

   階級政治可分為有產階級政治無產階級政治兩種。茲分述之:

.有產階級政治:即通常所謂民主政治。歐美民主國家在初期大多實行限制選舉,以財產為標準。即在今日政治仍難免受資本家所操縱。

   國父說:這種政治「富人享之,平民無與。」近世各國所謂民權制度,往往為資產階級所專有,適成為壓迫平民的工具。總統也說:「它雖然注重民權,卻不能算是真正民權,它雖以全民利益為號召,但實際上資本主義的氣味太重,不能給民生問題以完滿的解決。」

.無產階級政治:又叫無產階級專政

   1.何謂無產階級專政?馬克思認為人類的歷史就是一部階級鬥爭史。現在資本主義發達,階級分化明顯,無產階級資產階級利害相反,發生衝突,這就是階級鬥爭。在階級鬥爭中,無產階級掌握革命的高潮,打倒資產階級,組織政府,壟斷政權,對資產階級肆意壓制,這便是無產階級專政。

     史達林:「無產階級專政,是無產階級對於有產階級的統治。」列寧以為無產階級專政,是無產階級「反對有產階級的最專制和最殘酷的戰爭。」

   2.為什麼要反對無產階級專政?

     民權主義是主張全民政治的,與階級政治不相容;民權主義是主張法治政治的,與不受法律限制的人治政治不相容;民權主義又是主張理性政治的,與無產階級專政的暴力政治不相容。故民權主義反對無產階級專政。

      無產階級專政下,無產階級不但壟斷了政治,而且無限的使用權力,壓迫其他階級。真是無法無天,完全恢復到黑暗時代的野蠻統治。所以總統說:「中國要各個階級共同合作,不是要一個階級專政。」

.民權主義反對獨裁主義

   .何謂獨裁主義?

      獨裁主義西文是Dictatorship ,它是以一人或少數人行使準專制的權力的制度。君主政治或貴族政治不包括在內。它發生於共和或憲政之中,始於羅馬。

   .獨裁主義的類型:

      獨裁政治可分為1.個人獨裁,如英國的克倫威爾。2.黨派獨裁,如法國大革命時的雅各賓黨。3.階級獨裁,如俄國的蘇維埃主義,就是無產階級獨裁。

   .現代的獨裁主義:

      獨裁政治在現代,自蘇維埃政治開始,意國有法西斯主義,德國有國社主義,盛極一時。二次大戰以後,德意雖敗,俄國猶存。因共產主義擴張,東歐、外蒙、北韓、中共高唱所謂人民民主主義新民主主義。其實是無產階級專政的變種,事實都是共產黨獨裁

.民權主義反對極權主義

  .何謂極權主義?

     極權主義是專憑暴力統治的政治思想和制度。統治者的權力高於一切,根本否定個人價值,抹殺人民一切權利的一種反民主的政治思想和制度。

  .極權主義獨裁主義沒有分別:

     從前人們常把獨裁民主對立,現在則把極權民主對立,獨裁是就而言,它以一人或少數人把持政治。極權是就而言,此一人或少數人之權異常大。獨裁全民政治相反,極權分權制度相反,二者為一物之二面。

.極權主義的特徵:

   1.實施個人獨裁-在極權政治下,一切權力都集中在獨裁者個人身上,獨裁者的意志就是法律。史達林、希特勒都是如此。

   2.人民沒有自由-在極權主義下,根本蔑視個人的價值和尊嚴,個人的自由權完全被禁止。個人言論、行動到思想都受到嚴格的控制,沒有言論的自由,也沒有不言論的自由。

   3.一黨專政-在極權主義之下只允許獨裁者自己的一個黨存在,其他的政黨都是非法的。經過獨裁者的特許,也可能有一二個其他的黨派存在,但這不過是裝飾品。仰承獨裁者的鼻息。搖旗吶喊而已。

   4.祕密警察的統治-獨裁者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利用祕密警察,來鎮壓一切的反對意見和反抗的行動,人人成天都生活在恐怖的氣氛中。

   5.獨占宣傳機構-在極權統治之下,一切報紙電台等宣傳機構,都控制在獨裁者之手,用來麻醉人民,欺騙人民,獨裁者的言論語錄便是經典。不容人懷疑,也沒有人敢懷疑。

   6.對外侵略-獨裁者因大權獨攬,可以為所欲為,都積極向外侵略,以對外的侵略來加強國內的控制。

.極權主義產生的背景:

   1.由於民主政治缺乏效能-因為傳統的民主政治,三權制衡,政府力量抵消,行政效能低落,在國際戰爭與社會衝突的雙重危機中,犧牲人民自由,以求政治效能提高的極權主義乃脫穎而出。

   2.由於貧窮和社會不安-人民在衣食不足的情形下,麵包比自由更重要,乃給予共產匪徒及野心份子煽動和愚弄的機會。

    3.由於侵略與國際戰爭-為了對外侵略,或當發生國際戰爭之際,為了加強備戰以便對內控制,多實行極權政治。

.民權主義極權主義的比較:

   極權主義既是專制獨裁,所以與民權主義完全背道而馳,根本沒有相同的地方。其不同之點如下:

   ().基本原則的不同:一個是主張萬能政府,積極為人民謀幸福;一個是主張獨裁者是超人,永不錯誤,人民應俯首貼耳,聽其迫害,聽其奴役。

    ().民主獨裁不同-

       1.國家主權來說:一個是主權在民;一個是在暴君或獨裁者。

       2.政府權力來說:一個是來自人民的同意或委託;一個是出於暴力的奪取

       3.政府組織來說:一個是五權分立; 一個是大權獨攬

       4.統治手段來說:一個是依從民意; 一個是專講高壓。

       5. 政黨立場來說:一個是政黨政治; 一個是一黨獨裁。

    ()自由與奴役的不同-

       1.人民權利來說:一個是重視人權; 一個是迫害人權

       2.政事治理來說:一個是講究法治; 一個是實施人治

       3.人民自由來說:一個是提倡自由; 一個是禁止自由

       4.法律觀點來說:一個是人民立法司法獨立; 一個是欽定法律,司法成為行政的工具

.極權主義錯誤:

   1.違反世界潮流:實行民權人類之共同願望,也係時代潮流。極權主義則是背道而馳,自必為潮流所沖垮。希特勒、墨索里尼,可為殷鑑。

   2.迷信個人權力:極權主義迷信權力萬能,擴充個人權力,抹殺人民自由,乃至倒行逆施而自取滅亡,古今之暴君,絕無不被推翻之理。秦始皇、拿破崙,即是明證。

.制止極權主義的方法

   極權主義違反人性,抹殺人類尊嚴,用恐怖屠殺的手段,維持獨裁者個人的地位,完全是醜惡的統治。在人類知識進步,理性抬頭,愛好自由平等已經成為時代潮流的今天,顯然是時代潮流中的一股逆流,要制止極權主義唯一的方法便是實行三民主義。因為民權主義權能區分,一方面擴大人民的權力,人民的權力擴大後,便能控制政府,不怕政府專制。一方面增加政府的權力,政府有了權力,便可以應付國際間的戰爭,和調和社會內部的衝突。極權主義所要解決的困難,民權主義權能區分下的政府,同樣可以解決。而且民族主義實現,侵略和國際戰爭便不會發生。民生主義實現,解決了貧窮和社會不安的問題。有了三民主義,產生極權主義的因素都一舉消失了。在極權主義猖獗的今日,三民主義應該成為反極權國家共同的指導原則。

.民權主義民主主義

  .民主主義的要點:民主主義西文是Democracy,盛行於歐美。其要點為:

    1.主權屬於人民全體

    2.國家政治由人民共管

    3.社會福利由人民共享

  .民權主義民主主義二者相同之點國父的民權主義譯成西文也是Democracy,二者之間,頗多相同,即:

    1.都主張人民主權

    2.都主張全民政治

    3.都主張共和制度(英國例外,它是虛君制)

    4.都主張立憲政體

    5.都主張自由平等

    6.都主張實行選舉

    7.都主張政府分權

  .民權主義民主主義二者不同之點:民權主義雖與民主主義有相同之點,但二者之間仍多不同,即:

    1.人民權利:前者主張革命權利論(革命民權);後者主張自然權利論(天賦人權)

    2.對於人民與政府的關係-前者是權能平衡的;後者是權能不平衡的

    3.對於人民參政:前者是直接民權;後者是間接民權

    4.對於政府制度:前者是五權分立;後者是三權分立

    5.對於政府效率:前者政府是萬能的;後者政府是無能的

    6.對於自由的看法:前者認為個人不可太過自由國家要有完全自由;後者認為個人自由是絕對的

    7.對於平等的看法:前者主張立足點的真平等;後者主張平頭的假平等

    8.對於政府的看法:前者認為政府是必要的善;後者認為政府是必要的惡

    9.對於實行:前者是計劃政治;後者無計劃政治

    10.對於相連的主義:前者與民族主義民生主義相連;後者與個人主義資本主義相連。

.民權主義對民主主義的看法:

    由上可知民權主義優於民主主義民權主義改良民主主義,也可以說民權主義是民主主義在中國的形態。歐美的民主主義自洛克、盧梭、孟德斯鳩提倡以來,兩三百年來顯露出若干流弊,  國父適應我國國情,作了若干修正,這就是我們的民權主義,因此  國父批評盲目崇拜外國的人,說他們「學歐美從前的舊東西,把自己的好東西不要,實在可惜。」

【名詞解釋】

1.無產階級專政:馬克思認為人類的歷史就是一部階級鬥爭史。現在資本主義發達,階級分化明顯,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利害相反,發生衝突,這就是階級鬥爭。在階級鬥爭中,無產階級掌握革命的高潮,打倒資產階級,組織政府,壟斷政權,對資產階級肆意壓制,這便是無產階級專政。

2.極權主義:是專憑暴力統治的政治思想。統治者的權力高於一切,根本否定個人價值,抹殺人民一切權利自由反民主的政治思想。

3.無政府主義:又稱無強權主義。為廣義的社會主義之一派。反對政治、法律、宗教、等一切權威。主張依各人之理性及情感,建設自由平等之新社會。

4.民主主義:是一種以人民自己統治為基礎,在近代以自由選舉的代議制度為基礎的政治形態。共同追求平等權利為基礎的生活方式的一種主義。

5.蘇維埃:Soviot 意指工農兵代表會。這是共黨標榜所謂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形式。

【表   解】

民權主義與極權主義

.極權主義的內容:

  .意義-極權主義是專憑暴力統治的政治思想。統治者的權力高於一切,根本否定個人價值,抹殺人民一切權利,與近代民主政治思想是完全相反的。

  .起源-起源於俄國共產黨無產階級專政。後來有德國的希特勒、義大利的墨索里尼,都師其法。二次戰後德義失敗,今日所稱之極權主義,乃專指共產黨之極權主義而言。

  .特徵:

   1.個人獨裁-一切權力都集中在獨裁者個人身上,獨裁者的意志就是法律。史達林、希特勒都是如此。

   2.人民沒有自由-根本蔑視個人的價值和尊嚴,個人的自由權完全被禁止。個人言論、行動到思想都受到嚴格的控制,沒有言論的自由,也沒有不言論的自由。

   3.一黨專政-只允許獨裁者自己的一個黨存在,其他的政黨都是非法的。

  4.祕密警察的統治-利用祕密警察,來鎮壓一切的反對意見和反抗的行動,人人成天都生活在恐怖的氣氛中。

  5.獨占宣傳機構-一切宣傳機構都被控制,成為獨裁者麻醉人民的工具。

  6.對外侵略-為了轉移人民反抗情緒,以對外的侵略來加強國內的控制。

  .極權主義的謬誤:

    1.違反世界潮流:實行民權乃人類之共同願望,也係時代潮流。極權主義的思想與民權的潮流正好背道而馳,所以註定了失敗的命運。

    2.迷信個人權力:獨裁者迷信權力萬能,擴充個人權力,犧牲人民自由,倒行逆施,天怒人怨,壓力愈大,反抗力也愈大,古今中外獨裁暴政,最後沒有不被推翻的。

  .極權主義產生的背景:

    1.由於民主政治缺乏效能-西方傳統的民主政治,三權制衡,政府力量抵消,行政效能低落,在國際戰爭與社會衝突的雙重危機中,犧牲人民自由,以求政治效能提高的極權主義出現。

    2.由於貧窮和社會不安-在貧窮的國度,人民在衣食不足的情形下,麵包比自由更重要,容易產生極權主義。

   3.由於侵略與國際戰爭-俄帝和毛匪為了赤化世界,自始便準備侵略戰爭,因對外準備戰爭,對內更加強控制,極權主義的毒焰遂愈高張。

.極權主義的避免:

   1.實行民族主義-消滅侵略思想

   2.實行民權主義-提高政治效能

   3.實行民生主義-消滅社會貧窮

  所以三民主義是消滅極權主義的良藥。

.民權主義與極權主義的比較:

  ()民主與獨裁的不同:

    1.民權主義承認主權在民,極權主義權在獨裁者。

    2.民權主義政府是人民同意而產生,極權主義是武力陰謀而產生。

    3.民權主義法律代表人民公意,極權主義法律是獨裁者個人的意志。

    4.民權主義實行政黨政治,極權主義實行一黨專政。

   ().自由與奴役的不同:

     1.民權主義承認個人自由,極權主義剝奪個人自由。

     2.民權主義司法是獨立,極權主義司法成為行政工具。

     3.民權主義保障言論自由,極權主義沒有言論自由,也沒有不言論的自由。

 

第四章   民生主義(資料內容在此民生主義)


部落格中有關三民主義精粹  陳祖榮 編著之閱讀後紀錄:

三民主義總論

民族主義 

民權主義 

民生主義 

五大建設(心理、倫理、社會、政治、經濟建設

第六章 結論 (三民主義精粹結論及民生主義育樂兩篇補述表解)

 

部落格中有關   之紀錄:

天路?(大陸現今在交通上完成國父的實業計劃-有關交通上的建設?)

人民要生活,政府有效施政? 

治國? 

法?

我是誰?

偶像

道德教育

發現「良心」? 健康與安全來自人們的良心?

黑心與良心.慎終追遠 ,民德歸厚 人民要過遠離戰爭的生活 

信仰 

哲學?怎樣面對生命? 

我是教師

教育工作的心得

國父紀念歌 作詞:戴傳賢 作曲:黎錦暉 
我們國父 首創革命 革命血如花 推翻了專制 建設了共和 產生了民主中華民國新成 國事如麻 國父詳加計劃 重新改造中華 

三民主義 五權憲法 真理細推求 一世的辛勞 半生的奔走 為國家犧牲奮鬥 國父精神 永垂不朽 如同青天白日 千秋萬世長留 

民生凋敝 國步艱難 禍患猶未已 莫散了團體 休灰了志氣 大家要互相勉勵 國父遺言 不要忘記 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須努力

 

附記:1.有關平等?(機會平等?;結果平等?);公平?;正義?...影片載自LINE…

2.現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普遍缺失?影片載自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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